作者:李昀刚 闻静华 2008-05-17
两名花季少女上网聊天,因轻信谎言,惨遇网友编织的陷阱。5月14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2006年9月,家住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的付某与在荆州市上学的少女小美通过网络认识后,谎称其未婚并与小美谈恋爱。2006年10月至12月期间,付某先后以做生意无本钱、手机损坏为由,骗取小美4200元及价值800元手机一部。
案发后,付某退赔小美损失5000元。取保候审期间,付某于2008年3月1日18时许,在丹江口市徐家沟“依网情深”网吧见少女小丽上网,便主动与小丽攀谈。当晚20时许,付某将从网吧出来的小丽拦住,请小丽吃饭,并拉住小丽不让回家,后付某将小丽带至市区一小吃摊去吃饭。在路上付某让小丽当晚陪其睡觉,遭小丽拒绝。吃饭时付某让小丽喝了一杯半啤酒,饭后付某又将小丽带到一旅社至次日6时,期间付某在小丽十分害怕及反抗的情况下多次将小丽强奸。
法院审理后认为,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取保候审期间,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付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d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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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春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