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未成年少女沦为强奸犯

作者:射法 2007-09-09

两个未成年的女学生,竟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帮助男生奸淫妇女,自己成了强奸犯的共犯站在法院的被告席上。昨天记者从射阳法院获悉,3名盐城某职业学校学生成了强奸案的主犯。另一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唐某,仍然在逃。

 

经法庭审理查明,2007年3月25日,唐某委托被告人陈某帮其寻找女孩让其带到外地卖淫。第二天陈某通过他人知道了某中学的初中生郁某后,便于3月29日下午,伙同被告人张某、李某和唐某,至学校约郁某晚上出去玩。当晚6时,几名被告人将被害人郁某带到县城某旅社。被告人李某欲与郁某发生性关系,遭郁拒绝。被告人陈某、张某和唐某即采取恐吓、殴打等手段,强迫郁某与李某发生性行为。由于郁某的反抗和哭声惊动了该旅社服务员,郁某从而得以逃脱。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被告人陈某、张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帮助被告人李某奸淫妇女,三被告系共犯,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由于意志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且案发时均未成年,系在校生,案发后有投案自首情节,8月29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对李某、陈某、张某均作出缓刑判决。

 

此案虽然已经审结,新学期,三个孩子回到了学校,但问题少年留给我们太多的思考。通过庭审中被告人的陈述,我们了解到,家庭教育的缺失是造成犯罪的罪魁祸首。连受害人在内,五个孩子的背后是五个残破的、缺少温暖的家庭。就连郁某,这个可怜的受害的孩子,都曾对张某表示:“谁去一刀砍死我爸爸,我和你们玩多长时间都没有问题!”她为什么会轻易地和这些问题少年玩在一起,进而受到伤害,她又有着怎样的一个家庭?这些孩子,不是父母离异对子女很少关心,就是忙于生意对孩子疏于管教,平时在学校不想学习,经常进出舞厅、网吧等场所。残酷的犯罪行为折射出这些问题少年内心那些冷冰冰的荒漠。

(编辑:Cherry

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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