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际强奸女网友石市一男毁掉好姻缘

作者:李荣华 吴新军 2007-07-08

中广网银川7月6日消息  石市一男子张某将18岁的女网友强奸,致使在原定的婚期内进了班房,未婚妻也与之分手。昨日,因张某拒不认罪态度恶劣,惠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家住平罗县的少女王某刚年满18周岁,平时喜欢上网聊天。3月的一天,王某因为工作不顺,心情郁闷,下班后又来到网吧,在网上又开始找到一名新网友聊天。王某在网上随意发泄自己对老板的不满情绪,而网友却一直静静的倾听,并不时表示一下关心。感觉到网友的善解人意,王某主动要了网友张某的电话号码。

   

3月11日,王某再次因为工作与同事发生争执而心情不好,便拿起手机给新网友张某打了个电话,接到电话的张某热情地邀请王某来惠农区散心,王某立刻答应了。张某招集了一些朋友与王某一起喝酒,酒后又带王某到歌厅唱歌。此时已经是午夜了,张某又热心地邀请王某到自己家中居住。毫无戒心的王某随同张某来到其家中。可是,当王某随张某进去后,张某就收起了伪善的面具,不顾王某的苦苦哀求,将王某强奸。王某在反抗中将张某后背抓伤。

   

看到发泄完兽欲的张某睡去,王某跑到屋外打电话向警方求助。当警察将张某抓获时,张某矢口否认其强奸了王某,辩解其与王某发生性关系是王某自愿的。但在王某的指控下,且张某有伤在身,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在3月20日很快将其批准逮捕。后又于5月30日以强奸罪对其提起公诉。因为张某没有悔罪表现,法院于7月5日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而原本“五一”结婚的张某未婚妻,在得知张某涉嫌强奸犯罪后也自认交友不慎,离开惠农区,回到老家。王某的男友在得知消息后也断然离开了王某。

 

(编辑:lily)

来源:华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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