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州 张浩 小波 2007-07-03
只因一时冲动,一名打工青年竟犯下了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未遂)的恶性案件。随着调查的展开,案件真相让人震惊。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波被移送到武进区检察院审理。
小旅馆发生劫案
“快救救我儿子!”6月10日深夜时分,武进区鸣凰镇一家经济型旅馆内,一女子披头散发突然从房间跑出,称自己被一男子抢劫了,她的儿子被割破了脖子,在305房间里正在与凶手搏斗。工作人员看到该女子身上有刀伤后,立即报了警,并拨打了“120”。随后,工作人员来到了305房间,眼前的一幕让人惊愕:房间内十分凌乱,地上有一把带血的美工刀,一名脖子受伤的男孩在地上正与另一男子打斗,工作人员赶紧上去帮忙,将男子制服。几分钟后,民警与“120”赶到了现场,母子俩被送往医院,男子被警方带到了派出所。
据了解,事发的这家经济型旅馆地处鸣凰临街,出行方便,加上价格实惠,所以入住这里的客人倒也不少。小旅店中怎么会发生血案?凶手到底是何人?为何要下如此毒手呢?
“恶魔”原是问题少年
凶手李波今年22岁,苏北沭阳人,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7岁的时候,由于父母感情不好,一直争吵,他便跟随自己的奶奶生活。13岁时,年迈的奶奶得了重病,再没有能力照顾他,父母便把他接到了身边。然而与父母的重逢,没有给李波带来任何喜悦,除了感到陌生以外,人也变得越来越内向。由于不善跟人交往,他一直到初中毕业,都是独来独往。性格上的孤僻,加上悲观厌世,17岁时,李波居然有过自杀的念头。
初中毕业之后,李波不想再继续读书,便在家务农,然而其身上的这种自我封闭感仍未见好转。为了改变自己的状态,他便想出去闯荡一番。
2006年初,李波来到苏南打工。先后到纺织厂、建筑工地干过活,接触的人逐渐多了起来,他原本极为孤僻的状态也慢慢有所缓解。今年3月初,通过一次上网聊天的机会,李波认识了一个在常州打工的安徽女子,并建立了恋爱关系。
情场失意报复社会
6月初,李波来到了常州,女朋友把他介绍到一家电子厂工作。刚开始,在爱情的滋润下,两人在一起感觉挺轻松、快乐的,李波对人生渐渐有了希望。
然而随着两人一段时间的交往,李波性格中的缺点一一暴露了出来,女友由于不能接受,很快提出了分手,尽管李波极力想挽留这段感情,但最终两人还是分道扬镳。同时,由于觉得“厂里管得太严”,他辞掉了电子厂的工作。
自从和女友分手以后,李波感觉“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劲,没意义”,“感觉活着跟死人没两样”。
这次感情上的受挫,令李波对社会和人生越发悲观和绝望。失恋后的一段时间,他天天待在网吧里,打发时间。
此时的李波不仅没有反思自己身上的不足,及时地去调整自己的精神状态,反而在悲观厌世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
没有了收入来源,积蓄逐渐花光了,李波越来越陷入绝望之中,很快一个报复社会的罪恶念头在他脑中形成了。
铤而走险实施抢劫
“身上也没什么钱,感觉挺绝望的,回家又没有面子,感觉没有希望了。我想找一种没有痛苦的(方式)死去吧。因为身上没有钱去买安眠药,就起了抢劫这个念头”。今年6月10日,李波决定铤而走险,实施犯罪。
当晚,他在夜排档喝了两瓶啤酒,花光了身上最后一分钱后,晕呼呼地持刀来到了自己居住的旅馆。他以送开水的名义,敲开了旅馆4楼一间客房的房门。哪知,他的打劫对象吴某的境遇和自己如此相似。当李波拿着刀威逼着吴某拿出钱时,吴某翻遍了所有口袋,只找到了皱巴巴的25元,吴某拿出了20元放到了桌子上,剩下的5元则死死地揣在手上。
“我是打工的,一直没找到工作,身上只有这么点钱了,请大哥放过我吧!”也许同病相怜,吴某的哀求竟博得了李波的同情。“打扰了,你睡觉吧!”李波把20元扔给了吴某,把门带上离开了房间。
害怕报警杀人灭口
第一次抢钱没有成功,李波并未善罢干休,他伺机再次作案。这时的他已失去了理智,红了眼,对“钱”的贪婪让他恶向胆边生。
正好下楼梯的时候,“猎物”来了,一个单身女子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进了房间。该女子王某是山东人,儿子杨某在我市一企业打工,王某来到常州看望儿子,当日她和儿子便住旅馆内。
他同样以送开水的名义敲开了门,进门后,李波把毫无准备的杨某气管割破,致杨某陷入昏迷中。随后,在利刃的威逼下,李波对王某实施了强奸、抢劫。歹行实施后,为了防止王某报警,李波准备将其杀害。王某奋起反抗,在打斗中,杨某苏醒过来,并忍痛与李波进行了搏斗,王某这才得以逃脱报警。
武进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内心极度自闭且性格孤僻的人,加上生活感情遇上挫折,从而导致走上极端,以报复社会的手段来释放自己。通过本案我们可以看到,该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十分残忍,犯下抢劫强奸罪之后,还要杀人灭口,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目前,李波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未遂)一案已立案审查,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检察官表示,此案带给我们的,除了法律方面的思考,更多的则是我们究竟该怎样防范因心理问题而触发的刑事犯罪。 (文中有关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lily)
来源:常州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