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2007-06-15
一开始,莎拉·程(音译)并没意识到自己被性骚扰。后来,公交车上站在她旁边的那位女士提醒她,那个男人有意在她背后蹭来蹭去。“这件事彻底改变了我的观念。”这位年轻的上海姑娘说,“从此以后,在上海我看见了很多针对女性的不雅行为。”
由于越来越多的女性成为性骚扰受害者,上海已制定法律,对构成性骚扰的行为作出了明文规定,这是中国第一个作此规定的城市。
4月26日,上海市人大通过一项法律规定,所谓性骚扰行为包括口头、文字、图片、短信骚扰以及身体接触等在内的不恰当行为。
尽管法律没有对抵制性骚扰提出更多指导或建议,一些人力资源专家却提到,一些公司已在员工手册中增加了“性骚扰”部分,并举办了相关的培训研讨会。大多数大型跨国公司已在欧洲以及美国性骚扰法案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的性文化仍然保守而压抑。大部分中国人都穿着蓝色中山装,几乎不能令人产生任何遐想。由于当今女性越来越喜爱穿着时髦服饰,很多男性将此看作是一种性诱惑的标志。
2005年,中国对1992年颁布的《妇女权益保护法》做出修订,修订案中提出要“严禁针对女性的性骚扰”,但未明文规定究竟何种行为将被认定为性骚扰。
自1949年中国共产党执政后推行男女平等的政策,人们对待女性的态度已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性骚扰受害者缺乏法律保障和社会援助,女性对此类事件通常都“保持沉默”。由中国的一家网站开展的一项调查发现,在8000名受访者当中,只有20%的人认为女性在遭到性骚扰时,应当去寻求法律帮助。
一些男性担心,他们的一些无伤大雅的调情举动会被误认为是性骚扰。全国妇联的一名女士表示,男人们应该开始想想,“什么样的笑话是受欢迎的?什么样的言语会伤害女性的自尊?”
(编辑:Cherry 丫丫)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