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报警:一个月前我被强奸

作者:李灿伦 2007-06-04

   晨报讯  昨天,一年轻女子在南京报警称,她五一那天随一男网友自驾游,当晚在旅馆里遭对方强奸,现在她才清醒过来,要将色狼绳之以法。


昨天下午3时左右,24岁的胡玫(化名)赶到下关四所村派出所报警。胡玫说,她是连云港人,一年前从南京一所高校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公司任职。8小时之外,闲来无事的她,经常上网聊天。一个偶然的机会,胡玫认识了一个陈姓男子,陈某善解人意,话语温柔,很快与胡玫成了热聊网友。每次只要打开电脑,胡玫最想聊的人就是他。


胡玫清晰地记得,在网上结识一个半月后,他们相约一起吃饭。眼前的陈某和照片上一样潇洒,言谈举止十分儒雅,胡玫备感亲切。分手时,陈某开着私家车送她回家,并主动相约:“马上到五一黄金周了,跟我去自驾游吧?”胡玫当时有一种美好的感觉,尽管对陈某还不太了解,甚至不知道他家住哪里,在哪工作,但她还是愉快地答应了。


黄金周第一天,胡玫坐上陈某的车去了马鞍山,两人在当地几个风景区好好玩了一圈。随后,陈某带她入住预订的一家宾馆,陈某说为了安全起见,让她跟他住在一个标准间里,各睡一张床。胡玫对文质彬彬的陈某没有戒心,也就同意了。不料,陈某当天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她考虑到自己的名声、前途,最终忍气吞声,跟他回到了南京。


“这种伤害是无法弥补的,他的行为是不能原谅的。”胡玫说,虽然人回来了,但她的心已经破碎在马鞍山。一个月来,她通过各种方式独自疗伤,最终还是无法容忍陈某的“暴行”,所以她要报警。


警方通过胡玫提供的私家车牌号,查出陈某是南京一家单位的职工。但根据相关规定,警方建议胡玫直接到事发地报警,胡玫随后急奔马鞍山,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此案。

 

(编辑:lily)

来源:春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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