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出轨”敲诈前男友

作者:王永田 陶相银 谷胜利 侯龙池 2007-04-23

     本报威海4月22日讯  威海市一对男女在恋爱期间发生了两性关系,恋爱不成后,女方以男方“强奸”自己为由,勒索男方2万元。19日,犯罪嫌疑人邹某及同伙张某、刘某被荣成警方抓获。

  

  去年5月份,荣成男子王某认识了经区崮山镇的青年女子邹某,交往过程中,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不久后,两人分手,邹某向王某索要钱财。今年3月份,邹某打电话向王某要钱未果后,于4月16日伙同刘某、张某来到王某家中,以自己被“强奸”为由,向王某及其家人勒索2万元。王某及其家人被逼无奈,给了邹某等人1万元钱,并打下了1万元的欠条。随后,王某报警。


  19日,手持欠条到王某家“要账”的刘某被荣成市东山边防派出所民警抓获。民警随后将犯罪嫌疑人邹某和张某抓获。

 

  (编辑:lily、王芯)

来源:春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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