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春明 绍刚 世武 夏红尧 2007-06-01
犯罪嫌疑人疯狂作案56起,逍遥法外10年整。受害人年龄最大的73岁,最小的年龄10岁……近日,龙口警方历时23天,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
56起强奸案中,仅有5起受害人报案,这导致公安机关错过破案良机,犯罪嫌疑人长期逍遥法外,虽经民警一再做工作,也只有40名受害人敢于作证。
手段
勒脖子强奸抢劫妇女
2007年3月3日。
当日中午1时许,龙口市公安局接到报案:龙口东南部山区发生一起强奸抢劫案。
案情就是命令。龙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火速赶赴案发现场。现场位于龙口东南部山区一山道上,地形偏僻。经调查,当日上午10时许,受害人张某从黄城坐车回家路过此地时,被一名男子以问路为名拦下,之后对方趁其不备,凶狠地将其掐昏后拖到路边强奸,张某身上所带的一部手机以及100元现金也被抢走。
上午11时许,张某苏醒过来。当她待跌跌撞撞步行回到家时已经接近下午1时。张某向家人哭诉了遭人强奸致伤的经过,后被送进当地医院接受治疗。与此同时,其家人迅速报了警。
勘察完现场后,侦查员和法医很快赶到市人民医院,对受害人进行了伤势检验:张某当时两眼充血,眼眶乌黑,鼻子还流血。根据张某描述,警方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一些特征:身高大约在1.72米左右,40多岁,较瘦,小脸,操本地口音。
调查
与六旬老太被强奸案并案
“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恶劣,后果非常严重,案件必须及时侦破,否则犯罪嫌疑人还会继续危害群众。”龙口市公安局的刑警们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
随后,“3.3”强奸抢劫案专案组成立。民警立足于东南部山区,对符合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的重点人员、有劣迹特别是有过性犯罪的人员进行排查,访问和调查该区域内还有无类似案件,并对近几年发生的强奸案件进行串并。
很快,一条重要线索浮出水面———
2005年6月,龙口东南部山区曾发生一起强奸案。当时,一位60多岁的老年妇女在村外山上,被一名男子同样采用勒脖子的手段强奸,作案手法与“3.3”案犯罪嫌疑人手法极其相似,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以及口音,也与受害人张某的描述非常相似。
为进一步验证现场遗留物证是否为同一人所为,专案组立即将该案犯罪嫌疑人2005年遗留下来的物证同“3.3”案遗留下来的物证一并送往烟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做DNA鉴定。结果发现,两案为同一人所为。专案组决定对两案并案侦查。
于是,警方立足于东南部山区,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挨家挨户地进行了走访调查。但是,半个月时间过去了,警方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踪迹。
排查
打工者交待重要线索
受害人会不会因为案发时高度恐慌、紧张而听错了犯罪嫌疑人的口音?或是被长时间在此居住打工的外地人口因有所本地化而误导?考虑到龙口东南部和南部山区矿区较多,外来务工人员复杂,也不排除外来务工人员作案的可能性。于是,3月中旬后,专案组适时调整了侦查方向,由对内转为对外,将在龙口市与招远市交界矿区的外来打工人员纳入重点排查范围。
紧接着,专案组民警对南部山区和东南部山区的矿区进行“筛选”,很快,5名体貌特征与犯罪嫌疑人相似、且有作案嫌疑的重点人员被警方纳入视线。
专案组民警将这5人的照片经受害人张某辨认,确认其中之一、在下丁家一矿区打工的赵某嫌疑最大。3月26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将赵某抓获。但经张某现场辨认后,否认了赵某是犯罪嫌疑人。
为确保万无一失,专案组民警又对赵某做了DNA鉴定,结果也证实赵某并非该案的犯罪嫌疑人。但令人惊喜的是,审讯过程中,赵某交待了一个重要线索:一个叫“宋祥”的人可能与强奸案有关系。2003年的时候,宋祥跟着他在招远市一矿区内打过工。打工期间两人曾一起嫖过娼,而且宋祥经常独自一人外出活动,行动诡秘。现在宋祥也在招远打工,但不知道在那个金矿。至此,犯罪嫌疑人才浮出了水面。
案破
犯罪嫌疑人在宿舍吃饭时被擒
意外发现让专案组民警异常振奋,3月26日傍晚,他们火速赶往招远,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对矿区展开了拉网式排查,但在矿区提供的档案材料中,并没有一个叫宋祥的人。
“宋祥”肯定是个假名!专案组民警当即将情况反馈回龙口,并对赵某进一步审讯。经审讯,赵某又提供出宋祥有一个儿子叫宋建。专案组民警马上就回忆起,刚才在翻阅温家矿区档案材料时好像看到了这个名字。他们当即又返回矿区向负责人核实,得知该矿确有宋建其人,他和他的父亲宋学保均在该矿区打工。
经照片辨认,民警确认“宋祥”就是宋学保,也就是要查找的“3.3”强奸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此时民警获悉,宋学保刚从矿洞里上来,可能在宿舍里吃饭。警方立即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计划。
当日傍晚7时许,抓捕小组冲进宿舍内将正在吃饭的宋学保抓获,并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当场搜出“3.3”强奸抢劫案受害人张某的被抢手机等赃物一宗。
办案民警连夜将宋学保押回龙口,对其进行突击审讯。开始宋学保还还百般抵赖,但在经一昼夜审讯,在大量证据面前,宋学保承认“3.3”强奸抢劫案为自己所为。3月28日,经DNA鉴定,宋学保就是“3.3”案的犯罪嫌疑人。
触目惊心:10年作案56起
受害者年龄最大的73岁,最小的10岁。
“3.3”强奸抢劫案告破了,但警方没有就此放手,因为审讯过程中,他们发现宋学保话语间总是躲躲闪闪,好象在隐瞒什么。经分析,警方认为宋学保身上很可能还有其他案件。
经过进一步审讯,到3月30日,宋学保又向警方交待了在龙口和招远犯下的20多起强奸案。随后专案组民警与招远警方取得联系,协同办案。招远警方将近几年发生的强奸案所提取的物证送往烟台刑警支队进行DNA鉴定,确认其中3起案件均是宋学保所为。在大量铁证面前,宋学保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经过一个多月的审讯,宋学保彻底交代了自己犯下的所有罪行。
宋学保,41岁,山东临沂平邑县人,自1997年起先后在龙口和招远矿区打工。打工期间,为满足自己的兽欲,便把黑手伸向了无辜的女子。1998年春天,他在招远犯下了首起强奸案件:在某村强奸了一个20多岁的痴呆妇女。此后10年间,在龙口和招远两地,他以问路为名,采取勒脖子的手段,实施强奸作案56起,其中龙口26起,招远30起,强奸幼女11起。受害女性年龄最大的73岁,最小的10岁。强奸后实施抢劫10起。
令人遗憾的是,这其中有许多本不应发生,这56起案件中,仅有5起受害人报案,受害人这种羞于报案的行为,导致公安机关错过了破案良机,从而使犯罪嫌疑人长期逍遥法外,也导致了更多无故人惨遭蹂躏。截至目前,虽经专案组民警一再做工作,但也只有40名受害人敢于作证。正是受害者的“纵容”让宋学保更加有恃无恐,色胆越来越大,作案越来越频繁。兽欲的恶性膨胀又驱使着他一次又一次的铤而走险,继续作恶,直到落入法网。
(编辑:lily)
来源:春风心理应激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