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2007-02-03
1月24日,“12.30”强奸案犯罪嫌疑人刘持坤被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刘持坤,男,汉族,1982年8月16日出生,高中文化,家住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罗堂村关庄1社。捕前系大竹县莱仕德商务酒店调酒师。2007年1月18日因涉嫌强奸罪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1月24日下午5时左右,犯罪嫌疑人刘持坤在看守所民警的押解下步入审讯室,在专案组两名民警面前,刘简要陈述了强奸的作案经过,随后民警依照法律程序向他宣读了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批捕令对刘持坤依法实施逮捕,并向他宣读了大竹县公安局逮捕证,刘持坤听了对他实施逮捕的决定后,老老实实地在逮捕证上签了字。 (编辑:Stronger 邹琪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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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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