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莉 2007-03-07
立法遭遇集体沉默
“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过性骚扰的投诉。”“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记者从省妇联权益部了解到,性骚扰在我省立法以来,全省妇联信访系统严阵以待,然而将近半年过去了,关于性骚扰的投诉却几乎为零。
“零投诉不代表性骚扰的不存在。”省妇联有关负责人说。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的10位女性中,一半以上表示曾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性骚扰。省社科院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在长沙从事服务行业的打工妹中,有74.8%遭遇过性骚扰。
一方面是性骚扰现象的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却是女性集体的沉默。其中的原因耐人寻味。“首先是性骚扰案取证难,其次是诉讼成本太高,这是大多数女性在遭遇性骚扰时选择沉默的主要原因。”省妇联有关负责人一语道出其中的症结。
调查显示,职场是性骚扰案的多发地带。“职场上的性骚扰大多发生在上下级之间,双方的关系处于一种权力地位不平等的状况下。”有关专家分析说,由于被性骚扰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加上取证难的问题,诉诸法律的后果往往是在败诉的同时丢了工作。采访中,不少女性也表示,面对职场性骚扰,她们往往采取忍耐回避的态度。
诉诸法律并非唯一途径
“考虑到诉讼成本等因素,在女性遭遇性骚扰时,我们并不主张将诉诸法律作为唯一途径。”省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在国际上,防止性骚扰的通行做法是让雇主承担连带责任。比如,日本规定雇主有防止雇员遭受性骚扰的义务,如果违反了这一义务就要受到处罚。《瑞典平等法》中除了禁止雇主对其员工进行性骚扰外,还规定雇主有责任调查员工提出的在工作地点发生的性骚扰案件,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性骚扰再次发生。在美国,相关法律要求大公司一定要建立专门的针对性骚扰的制度,包括制定规则,明确制度,建立投诉受理机构和规定投诉程序等。
新的《实施办法》中,要求“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而对于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有效措施并未做出具体规定。省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借鉴国际上的做法,重点开展在公司中进行防范性骚扰的宣传、培训和投诉受理机制的建立,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畅通的反性骚扰渠道。“相对于诉讼途径,这种方式也许更能起到有效防范性骚扰的作用。”( 编辑:Alice )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