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记者 白戈 通讯员 林光耀 2007-03-06
歹徒施暴后
拍裸照勒索5万元
2月15日凌晨1时30分,平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称,14日当晚11时30分许,平潭的小丽(化名)在家中遭一蒙面歹徒强暴,并被抢走现金5100多元。
这名蒙面劫匪首先抢走了在家女子身上的600元现金。见到家中只有受害人一人在家,陈某兽性大发,先后两次对其实施强奸,并强行拍摄了裸照。
之后,陈某又强迫受害人带上银行卡,并用透明胶布蒙住其眼睛,强行将其带到一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取走现金4500元。
歹徒临逃走时还扬言:小丽要在2月15日之内给现金5万元,否则要将强奸时拍下的裸照曝光。
半个月缜密侦查
警方抓获嫌疑人
接案后,平潭警方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刑警放弃春节假期,连续加班加点,开展现场勘查和周密细致的外围走访。
在福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的支持下,专案组经过半个月的缜密侦查,发现平潭澳前镇37岁的男子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2日10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平潭澳前镇某旅馆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
手头拮据入室盗窃
见色顿生邪念
经预审,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了犯罪过程。原来,陈某一向游手好闲,春节临近后,他因手头拮据产生入室盗窃的念头。
2月14日晚11时许,陈某带上事先准备好的老虎帽,手戴手套驾驶两轮无牌摩托车,来到平潭县潭城镇受害人家的楼下。他趁夜色,从一楼铁门旁攀爬入室,偷偷潜入受害人房间实施作案。
2月15日和1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又用新购买的手机卡先后10多次打电话给受害人,以公开其裸体照片相威胁,要求其付给现金5万元。( 编辑:Alice )
来源:福州新闻网-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