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强奸犯 也能被判刑

作者:佚名 2006-11-28

据新华社今日上午供本报专电 英国一名男子被判处10年监禁,他通过网络技术手段侵入未成年女子的电脑,勒索她们,要她们提供自己的裸体照片。

 

英国天空电视台9日报道,这名男子名叫阿德里安·林兰,现年36岁,居住在德比郡,是两个孩子的父亲。

 

林兰被媒体称为“网络强奸犯”。他曾多次登陆MSN网络聊天室,并谎称自己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先用木马程序感染未成年女子的电脑,然后威胁这些女孩说,除非她们提供自己的裸照,否则将给她们的亲友写电子邮件或者清空她们电脑中的内容。

 

遭林兰网络侵犯的受害者年龄都在13岁至16岁之间,来自英国和加拿大。

 

在一次威胁加拿大受害者的过程中,林兰还威胁说,如果不完全按他说的做,他将“摧毁她的电脑,找到并杀了她”。

 

林兰受到3项敲诈指控、6项制作儿童猥亵照片指控、3项违反滥用电脑法指控和1项猥亵儿童指控,共获刑10年。

 

(编辑:黄振科)

来源:春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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