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汉用零食为饵

作者:记者彭姣时 通讯员朱丽斯 2006-11-20

本报讯 (记者彭姣时 通讯员朱丽斯)用零食做诱饵,40岁中年男子龚某两次强奸年仅12岁的小女孩。近日,东莞市法院对该罪犯进行了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今年2月一天下午2时30分,年仅12岁的小女孩小娟在可乐的诱惑下,跟随龚某到了村子外一空房子“玩”。在空房子的草地上,龚某将小娟强奸了。

 

当晚,在小娟的指认下,小娟爸爸将龚某带到派出所报案。据公安人员调查,2005年12月一天下午3时,龚某就曾以买东西吃为由将小娟骗到空房子进行强奸。

 

今年10月8日,东莞市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龚某犯强奸罪向东莞市法院提起公诉。10月24日,该案不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上,龚某辩解说自己有阳痿病史,并没有强奸小娟,只是和她聊天。但龚某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

 

被依法重判罪犯坐监6年

 

11月17日,东莞市法院公开对龚某的罪行进行了宣判。经审理,东莞市法院认为,龚某无视国家法律,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而且被其奸淫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依法应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决龚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编辑:Stronger包红)

本报讯 (记者彭姣时 通讯员朱丽斯)用零食做诱饵,40岁中年男子龚某两次强奸年仅12岁的小女孩。近日,东莞市法院对该罪犯进行了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今年2月一天下午2时30分,年仅12岁的小女孩小娟在可乐的诱惑下,跟随龚某到了村子外一空房子“玩”。在空房子的草地上,龚某将小娟强奸了。

 

当晚,在小娟的指认下,小娟爸爸将龚某带到派出所报案。据公安人员调查,2005年12月一天下午3时,龚某就曾以买东西吃为由将小娟骗到空房子进行强奸。

 

今年10月8日,东莞市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龚某犯强奸罪向东莞市法院提起公诉。10月24日,该案不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上,龚某辩解说自己有阳痿病史,并没有强奸小娟,只是和她聊天。但龚某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

 

被依法重判罪犯坐监6年

 

11月17日,东莞市法院公开对龚某的罪行进行了宣判。经审理,东莞市法院认为,龚某无视国家法律,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而且被其奸淫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依法应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决龚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编辑:Stronger 包红)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来源:春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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