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女精神病患者被判4年

作者:白杨明义 2006-10-25

(哈报网讯)近日,哈铁运输法院审判一起一男青年强奸女精神病患者的案件。被告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31岁的谢某是黑龙江省克山县克山镇人,平时靠做点小生意为生。赚些钱后,他便不再安心做生意,开始四处晃荡,整天进出各种娱乐场所。

 

8月30日21时许,谢在北安市火车站前广场遇见一位颇有姿色、三十多岁的女子张某。他主动上前搭讪,闲聊中谢发现张说话语无伦次,精神不正常。谢在与张闲聊几句后,张便转身走进该站售票室。谢尾随进入,在售票厅小卖部给张买了点糖果吃。当晚23时许,谢将张带到站前一旅店内,正当二人发生两性关系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据附近居民讲,他们都知道张某精神不正常,当天看到谢与张套近乎,就看出谢没安好心,跟踪他们到旅店后,便立即报了警。


编辑:黄庆东

来源:春风心理应激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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