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春姑娘 2014-01-18
各区(新区)义工联,市义工联各直属组,各团体义工单位、志愿者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理念,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推动“志愿者之城”建设,决定开展2013年度深圳市五星级志愿者(义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方式
为使认定结果更公平,更贴合各级志愿者(义工)组织的实际情况,此次认定工作由各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负责对所属志愿者(义工)参与志愿服务情况进行核实,并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义工)予以确认,市义工联根据各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的确认结果予以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深圳,遵纪守法;
(二)深圳注册志愿者(义工);或虽不是注册志愿者(义工),但经有关单位、法人志愿者组织确认在深圳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义工);
(三)加入志愿者组织满两年(成为深圳注册志愿者满两年;或经有关单位、法人志愿者组织确认在深圳参与志愿服务时间满两年),且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0小时及以上(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有详细的服务记录(服务时间、内容、证明人签字、每项记录不超过12小时)。
往年深圳市五星级志愿者(义工)不再参与此次认定。
三、认定步骤
(一)组织申报。下发认定通知,各有关单位、各志愿者组织于2014年2月28日前充分利用书面通知、短信、网站、微博等途径和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和组织动员,按照认定条件做好组织推荐或志愿者(义工)个人申报工作。
(二)审核公示。由各有关单位和志愿者组织按照认定工作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筛选、核实、确认。审核通过的志愿者(义工)由各有关单位和志愿者组织自行公示五天。公示期间,若被公示人受到投诉,经核实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的认定资格。
(三)汇总认定。审核公示后,各有关单位和志愿者组织将认定名单予以汇总,并于2014年3月19日前将《2013年度深圳市五星级志愿者(义工)申报表》(详见附件1)、《2013年度深圳市五星级志愿者(义工)汇总表》(详见附件2)和公示记录报市义工联备案。市义工联根据各有关单位和志愿者组织报送的2013年度深圳市五星级志愿者(义工)名单进行认定。
四、申报材料
(一)《2013年度深圳市五星级志愿者(义工)申报表》;
(二)志愿者(义工)个人身份证、志愿者(义工)报名表、服务时间记录、志愿者(义工)证或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开具的志愿服务证明复印件;
(三)5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简介(如入选作为公示材料)。
请申报个人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志愿者(义工)组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和志愿者组织要认真做好此次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认定要求,精心部署、积极动员、民主推荐,将广泛认可的优秀志愿者(义工)推选出来。
(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各有关单位和志愿者组织要认真地对申请人申报表、信息库资料、志愿服务证明、个人事迹简介等材料进行全面、严格的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组织)本年度参与评选表彰资格。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大志愿者(义工)和志愿者(义工)组织要将此次认定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志愿者之城”建设和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水平结合起来,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感人事迹,传播志愿文化,营造更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
2014年1月6日
来源:春风心里应激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