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春姑娘 2021-09-30
近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在七个领域提出了发展要求。跟着春风的步伐,来了解下《纲要》中关于儿童性教育、儿童关爱服务方面的要点吧~ (ps:《纲要》全文链接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哦!)
儿童与健康
随着社会的发展,性教育的重要性越来越为人所认同。同时,其所包含的内容也从生理健康教育拓展至包含性别道德教育、性别关系教育等领域。
主要目标
- 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措施策略
- 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
- 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
- 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儿童与安全
对于儿童的暴力存在着多样的形式,无论是身体、心理、言语还是性暴力,都会对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对于儿童安全的保护既需要外界各方的共同努力,也需要教育儿童懂得自我保护。
主要目标
- 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措施策略
- 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安全环境。
- 开展安全自护教育,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的安全意识,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技能,培养儿童安全行为习惯。
- 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构建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防控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伤害防控。
- 预防和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宣传倡导对儿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和儿童保护意识,增强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完善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和地方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监测体系。
儿童与教育
现代社会的儿童教育的范畴更加广泛,在内容上更加多元,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作用愈发明显。
主要目标
- 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措施策略
- 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统筹社会教育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资源,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
儿童与福利
社会组织的兴起为儿童福利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另一渠道,并能为儿童提供更加细节的、多元的福利。社会工作专业队伍的加入有助于基层儿童保护机制的专业性与可行性。
主要目标
- 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
- 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得到公平满足。
- 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 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
- 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明显壮大。
措施策略
- 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儿童福利立法。
- 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督促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主体强化主动报告意识,履行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强制报告义务。
- 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
- 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护和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引导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面向城乡社区、家庭和学校提供服务。
儿童与家庭
家庭是儿童发展的一个必要环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儿童的家庭教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社会组织的专业支持有助于家长们更好地掌握儿童教育的技巧。
主要目标
- 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
措施策略
- 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儿童与环境
儿童友好城市与社区的创建意味着在城市及社区的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儿童的需求,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主要目标
- 增加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场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 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措施策略
- 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
- 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儿童。在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将灾害事故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儿童与法律保护
由于性教育的不到位,许多儿童在遭受性骚扰或性侵时并不知道如何告知他人。对于性侵害遭遇者的干预也还未成体系。本次《纲要》指出相关方应共同协作,对性侵害遭遇者及家庭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及干预手段。
主要目标
- 完善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
- 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执法工作。
- 完善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特殊需要。
- 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措施策略
- 严格保障儿童权益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问题。
- 探索建立保障儿童权益多部门综合执法制度,探索建立儿童救助协作制度,强化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形成执法、保护、服务合力。
- 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 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加强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等的合作。
- 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儿童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家庭、学校、社区识别防范性侵害和发现报告的意识和能力。
- 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免受“二次伤害”。
- 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
- 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杜绝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以及严重忽视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 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安全,及时为未成年被害人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和临时庇护。
在最新一版的《纲要》中,“性教育”第一次被写入“儿童与健康”领域,并提出了明确目标和策略。与上一版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提及的“性与生殖健康”相比,新版《纲要》的“性教育”无疑拓宽了对儿童健康教育的范畴。
据中国女童保护基金2020年的调查[1],“2020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32起,受害人数约800余人,平均每起案例受害儿童2.55人”,从中也可见曝光出来的性侵儿童案件的恶劣性。严峻的社会背景折射出《纲要》中“性教育”部分的重要性。
同时,调查[1]发现超70%成的受访者对于儿童性侵害问题保持着较高的关注度,而2015年“女童保护”进行相关调查时,只有29%的人表示很关注儿童性侵案件。这反映如今社会已经慢慢从“谈性色变”转变,“性教育”不再是隐晦不可及的话题,而是涉及到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公共健康安全以及社会稳定发展的一个环节。
由于儿童自身成长所具有的特征,在“性教育”的具体措施的施行下也需要“因材施教”。目前,中国的儿童性教育方式主要包括图文音像作品、游戏教学法等,开展的地点主要是学校与社区[2]。
例如,深圳市春风应激干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春风”)创新性地这几者进行融合,在深圳市的多个社区开展性安全教育活动。活动不仅面向儿童,也面向其父母或监护人,在儿童接受性安全教育的同时,家长也懂得如何教导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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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春风不仅在活动现场分发性安全教育绘本,更在活动期间将其改编成绘本剧,通过演员精彩演绎加上主持人的互动,将性教育生动地传递给受众。其中,授课的内容不止包括生理健康知识,更包含性别和道德观念,让儿童们能够认识自己,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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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儿童性教育领域,对于农村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的性安全教育一直是重点关注的领域。由于农村传统观念、家庭监护、学校教育资源等诸多因素[3]的影响,农村儿童的性安全教育往往是缺乏的状态,同时,农村儿童(尤其是女童)也是遭遇性侵害事件的高危人群。如何对她们进行性安全教育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协助,尤其是社会组织的支持。
因此,在2020年8月春风发起了"月捐计划——守护儿童性安全",希望通过向公众募集定期的捐赠,为乡村儿童送去性安全教育课堂,以及为性侵遭遇者及其家庭提供心理等援助。
春风也期待更多的人,加入月捐,成为儿童性安全的保护者,共同守护祖国未来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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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性教育”是呵护儿童们茁壮成长中不可或缺的养料和水分,有助于儿童认识和保护自我。随着“性教育”被写进《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未来“性教育”事业将更加明朗,社会也将更加发展。
【参考资料】
[1]女童保护.“女童保护” 2020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DB/OL].教中国发展简报,2021(03)
[2]曹佳祯,石雪睿.2015—2019年我国儿童性教育研究综述[J].社会与公益,2020(07):75-77.
[3]杨文慧,刘佳林,涂岩.留守儿童性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7(09):30-32.
文字&编辑:杜与治
审校:李莹
来源:春风心理应激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