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华芬 2009-01-08
元月4日,一位网名为“独酌闻花”的网友在武汉高校联盟Q吧上发帖,气愤地讲述了被一名男生非礼的经过,并希望“把那个无耻之徒人肉出来!”
女老师被男生亲了一下
“独酌闻花”在帖中自述:我是某培训学校的老师。2008年12月31日下午三点多,我和同事准备在梅南山居对面的车站坐车回家,远远地看到一群学生有说有笑的,其中一个男孩子突然冲过来在我脸上亲了一下,接着听到那群学生在那狂笑。等我反应过来气得发狂,对那个男孩子一顿拳打脚踢,大骂他神经病!他估计没想到我会这么大反应,愣了一下然后说:我认错人了。
我扯住那个混蛋,问是哪个学校的。他一指说:(中商超市对面的某职业技术学院)我就那个学校的,你怎么了?我说我要报警,他说:你报警啊,我认错人了怎么了!
他们一起的一个女孩子看越闹越大,就吼他们说:你们还有完没完。然后把我往其它地方拉,跟我道歉,另一个男生也过来跟我赔不是。
我很后悔当时没有报警,现在我只知道那群人操东北口音。而那个流氓身高差不多1.78米的样子,满脸痘痘,头发烫的锡纸烫,穿的黑衣服。
网上讨论热烈说法不一
这个《光天化日之下,居然被一个学生非礼》的帖子在网上发出来后,两天来回帖500多个,反响十分热烈。有人感叹“现在的学生素质太低”,也有人认为女老师反应过激。
网友“清风无痕”说:这位老师的反应太大了吧。那位学生亲了你一下,也是一时的冲动啊。再怎么不对,也不能拳脚相加啊。不要说学生的素质低,老师也应该好好教育啊!
网友“蓝哥哥”则劝告楼主:哪个年少不轻狂……年轻人总是爱冲动,对异性又好奇,你也批评过他们了,自己也没有受到很大的伤害,何不一笑而过,大度点。
有网友对老师的做法表示支持:如果这位老师妥协的话,那几位流氓学生将来就会更加嚣张,这样的人在社会上绝对也不是什么好人,耍流氓的事不少干。让那几位流氓长点记性,也促使他行为收敛点是最正确的做法。(记者王华芬)
编后:看到一些网友劝这位老师“大度点”,心中颇不是滋味。如果被公然侮辱的是你的亲人,你还会这么说吗?
在网上搜索了一下,找到如下条款: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以抠摸、搂抱、鸡奸、手淫等淫秽下流手段,猥亵妇女。根据刑法第237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款规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大学生加强法律教育,实在是刻不容缓!
编辑:Summer 丫丫 (图片来自网络)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