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子猥亵男童被重罚 检察官人性执法保护受害男童

作者:于杰 王丽娜 2008-12-25

 近日,因猥亵男童,齐某等4人在(北京)门头沟法院领刑。在检方的“从重处罚”建议下,齐某获刑4年,这在猥亵案件中属于较重刑罚。在严惩作恶者时,办案检察官也对被猥亵的儿童进行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关爱。

 

 网吧内拐骗幼童

 

 齐某28岁,没有工作,经常泡在网上。在一个QQ群里,他有许多“朋友”。他们都是男性娈童癖者。在群里,他们晒自己猥亵幼童的照片,分享自己猥亵幼童的经历。

 

 2006年开始,齐某和软件公司白领张某等人在门头沟、丰台、宣武的一些网吧内,对流连网络游戏的幼童下手。“叔叔家里有好玩的游戏。”齐某用这些话先后将网吧内的幼童骗至出租房内,和张某等4人对幼童猥亵。

 

 直到2007年7月30日,齐某等4人被警方抓获,已经有17名幼童身受侮辱。他们中最大的11岁,最小的仅有7岁。

 

 幼童心理受损

 

 被猥亵的幼童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了伤害。原本活泼开朗的小男孩害怕见陌生人,尤其是陌生男子。据受害幼童家长向检察官介绍,孩子们看见陌生人时眼里全是恐惧。

 

 孩子们的性情也发生了变化。许多孩子原来不爱洗澡,但被猥亵后,总想去洗澡,“孩子们嫌自己身上脏。”门头沟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张强说。办理案件过程中,张强发现受害男童小凯(化名)已经有了同性恋倾向。

 

 相比其余的孩子,最令人痛心的是小雨(化名)。自从被猥亵后,小雨就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人性执法

 

 “齐某等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我们建议法院从重处罚!”办案检察官张强说。同时,为保护这些受伤害的孩子,张强做了大量的工作。

 

 因为涉及他们的痛苦经历,在办案过程中,张强尽量和受害男童的父母了解案情,少接触被猥亵男童,防止自己的问话勾起他们痛苦的回忆。

 

 尽管案件中的娈童QQ群和本案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张强还是给腾讯公司打电话,建议腾讯公司取缔这个群,防止更多的少年儿童受害。“后来,我用自己的QQ号上网查这个群,发现已经被取缔了。”

 

 抓捕齐某后,检察官从他的住处起获了电脑,因为和猥亵案无关,按照法律规定,应发还齐某。但是检察官怕齐某电脑中存储的猥亵幼童的照片传播出去,于是通过技术手段将电脑内的照片进行删除清理,同时将从齐某等人处收缴的淫秽光盘销毁。

 

 对于齐某等人经常诱拐儿童的门头沟某网吧,张强联络文化部门,让他们对网吧加强监管,以杜绝少年儿童进入网吧。“不能让更多的孩子受伤害!”张强说。


 ■专家提醒

 

 孩子,不要到陌生人的私人空间

 

 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说,有“娈童癖”的成年人之所以选择孩子作为性侵犯的对象,是因为孩子不懂事,易侵犯。

 

 李玫瑾提醒说,家长要提示孩子,不要到陌生人的私人空间去。

 

 一旦被侵害,孩子不要害羞,应及时告诉家长和警方。家长对此也应慎重,最好的办法是淡化,让孩子尽快在生活中忘掉,帮助孩子恢复自尊和自信。

 

 

 编辑:Summer 丫丫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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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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