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男子要求前女友复合被拒 性侵对方被判10年徒刑

作者:佚名 2010-03-19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县美浓镇何姓男子与同居10年的女友分手后,要求复合被拒,竟多次借故到前女友家,持刀甚至拿手铐铐住前女友后,性侵得逞,高雄地院法官认为何姓男子恶性重大,判处10年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

 

 据报道,48岁的高雄县美浓镇何姓男子,10年前因业务关系,认识刚离婚不久的同乡林姓妇人,不久林姓就搬到何某家同居,林姓也为何某生了个女儿。何姓男子性情暴力,10年来稍有不顺就殴打林妇,去年三月,林妇受不了何某的个性,要求分手,独自搬出何某家。

 

 何某一再要求复合,但都被林妇拒绝。去年四月间,何某以女儿要申请入学补助为由,诱使林姓到住处,向林妇恐吓“若不合好,就要杀死我们的女儿”,并持刀架在林妇的脖子,性侵得逞。去年五月,何某再以女儿要办单亲补助,诱使林妇到住处商谈后,竟拿手铐铐住林妇,再次性侵。林妇趁何某性侵后疲累睡着后,带着手铐逃走,再请锁匠打开手铐。

 

 林妇原本顾念二人曾同居10年的情谊,而且所生的女儿由何某扶养,才一再隐忍,没想到何某却变本加厉,一再强暴她,甚至扬言若不顺从就要对她与前夫所生的两名女儿不利,她为了自保及保护女儿的安全,才报警侦办。判决书指出,何某漠视人性尊严,践踏他人性自主权,以图已淫欲之乐,恶性重大,重判10年徒刑。

 

 

 编辑: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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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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