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性罪错少年的救赎 心理疏导干预是救赎关键

作者:施苑轩 毛蕾 2009-05-13

 储存在旧手机里的一段时长3分钟黄色视频,蛊惑了一名年仅14岁的少年。黄色视频中的剧烈视觉冲击,扰乱了少年青春期的懵懂,使他对一名不满13岁的陌生小女孩犯下不可饶恕的罪错。

 

 但少年的罪错,究竟是沿怎样的心理轨迹发展着?这样的罪错真的就该由他一人承担吗?心智健全的成年人该教他如何面对自己刚刚展开的人生?

 

 一场来自法院、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救赎行动就此展开……


 铸成大错的下午

 

 2008年夏天的一个午后,燥热的天气加剧了小军心中的烦闷。自从一个多星期前,他向一个已经辍学的高年级同学借来那部旧手机,这种烦闷的感觉便越来越强烈。

 

 旧手机里藏着一段3分钟的黄色视频!这是小军偶然发现的秘密。视频中露骨的画面,令他耳热心跳,令他欲罢不能地反复播放,令他感到体内有股莫名的能量慢慢聚集、到处冲撞寻找“突围”的机会。

 就是在这种从心理到生理的剧烈变化中,小军看见了晓兰。

 

 13岁的晓兰正在和同伴玩跳绳,同样闷热的天气低下,晓兰是快乐、阳光的。她看见一个大哥哥正向自己走来,带着友善的笑容。她听见大哥哥在问自己:“你们是哪个学校的啊?”便马上停下来,有礼貌地报出了自己所念小学的名字。

 “太巧了,我也是这个学校毕业的。”大哥哥说,“能帮我给你们学校五年级(2)班的班长带本书吗?”

 “行啊。”晓兰说。

 “可书我没带在身上,你能跟我去我家取一下吗?”大哥哥又说。

 

 见晓兰有点为难,大哥哥马上补充“我家离这不远”,又说了些“人与人应该互相帮助”之类的话,晓兰只得同意了,和同伴收了跳绳,一起跟着大哥哥走。但到了楼下,大哥哥突然停下说:“只能有一个人跟我上去。”晓兰和同伴谁都不想独自去陌生人家,大哥哥便提议:“你俩包剪锤,谁输谁跟我上去。”两个没了主意的小学生开始“包剪锤”,结果晓兰输了,跟着大哥哥上楼。

 

 进了家门,锁上门,“大哥哥”小军变脸了。他对晓兰又打又骂,还威胁她不听话就别想回家,然后逼着晓兰和他一起看那部旧手机。只看了十几秒,晓兰就开始哭,很大声地哭,吓得小军连忙用被子蒙住晓兰的头。但他并没有在这一刻停止,终于铸成大错!

 

 救赎从关注心理开始

 

 不久,这起特殊的未成年强奸未遂案件的卷宗,摆到了南京玄武法院未成年人庭的法官案头。

 

 法官们连日走访了小军所在的学校,了解到这个孩子在校的成绩虽然不理想,但也只是普通的调皮捣蛋,本质还是好的。在和小军的接触中也发现,他虽然知道做了不好的事情,但从未想过自己犯了罪。

 

 小军的妈妈也说,自己一直觉得孩子还小,根本不知道男女间的事,所以也从来没有想到竟会在这方面犯下这么严重的错误。法官进一步了解后发现,小军的父母平时虽然对他比较溺爱,但因为忙着做生意,平时很少照顾他的想法,特别是孩子进入青春期以来,从未和他交流过性方面的话题。母亲甚至连儿子什么时候有了那部惹祸的手机,都不知道,更不要说适时地给他正确的引导了。

 

 对此,法官们认为,从小军的长远考虑,除了要让他懂得法律,认识到自己的所犯的罪行,还要帮助他树立正确的性心理和道德观念。

 

 法官们一方面多次和小军的母亲认真交流,嘱咐她避免严重挫伤小军自尊的言谈,一方面在庭审前和庭审后,对小军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专业心理疏导和干预。

 

 晓兰妈妈的宽恕

 

 在这个故事中,有个细节不得不说。那就是被害人晓兰的妈妈,一个伟大、慈爱有包容心的母亲。

 

 尽管女儿所受的巨大伤害,令她悲痛欲绝,令她的丈夫结束了自己的生意,独自去偏僻的农村过着封闭的生活。在面对小军母亲无数次要求当面替儿子谢罪的请求,她一次次让法官转告:“我绝对不会和她见面。”

 

 但不管是对检察官还是法官,她都一次次地表明态度:“那个孩子还小,我能够原谅他。希望法律能够对他网开一面,从轻发落,不至于让这一次错误毁了他的一生。”

 

 她甚至在小军母亲凑齐几万元赔偿款委托他人转交时,对法官说:“这个钱我是不会要的,我希望能把这笔钱用在那个孩子的教育上面,让他接受好的教育,将来成为一个好人。”

 

 帮助少年重返课堂

 

 受害人母亲的宽恕和小军的真心悔过,让小军被判缓刑有了希望。于是在宣判后,小军流下了清澈的泪水,一再表示已经知错了,一遍遍地向被害人(他也不知道晓兰的名字)道歉。

 

 与此同时,玄武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又开始了新的奔波——为他找一所能够接纳他的学校。

 

 为了让重返课堂的小军远离歧视和流言,也为了确保晓兰不再受到二次伤害,所有的一切都是在绝对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知情人的范围被控制到了最小。

 

 也正是基于这两个原因,其中的细节我们无法详述,只能告诉读者最终是晓兰母亲的宽容心和法官的诚心,打动了一位真正的有着“育人”理想的中学校长。如今,小军已经是这所中学初三年级的学生了。 (为了保证受害女童、罪错少年的隐私安全,在保证故事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文中涉及的时间、地点均做了尽可能宽泛的处理,文中人物也均为化名)

 

 >>>新闻附件

 

 南京成立少年心理司法矫治中心

 

 南京中级法院未成年人庭近期所做的调查研究表明,近年来,南京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态势。仅生效判决的未成年罪犯就由2003年的320人上升到2007年的718人。针对这种新情况,自2004年起,南京玄武法院、鼓楼法院等少年法庭开始探索运用心理疏导方法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剖析犯罪原因、后果及社会危害性,纠正自身存在的心理误区,取得了明显的教育矫治效果。

 

 近日,南京中级法院与南京教育局联合成立的“南京市少年心理司法矫治中心”,又在南京中级法院少年庭正式挂牌。

 

 今后,法院通过阅卷、讯问、与法定代理人或未成年当事人谈话,认为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都可向心理矫治室提请启动心理矫治程序。经过专家组认定需要矫治的,矫治人员就可以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对矫治对象进行心理疏导与矫治。

 

 

(编辑:yingzi、王芯)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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