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童遭亲伯父性侵犯2年 怀孕后无奈求助警方

作者:陈颖婷 2007-11-14

 上海法治报11月13日报道  13岁,理应是在父母呵护下享受童年的年纪,而姗姗(化名)却已身怀六甲,肚里孩子的父亲竟然是比她大了整整30岁的亲伯父。

 

 更让人难以相信的是,这样的噩梦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开始纠缠姗姗。

 

 这场伦理悲剧究竟是怎么发生的?为什么两年内无一人察觉出姗姗的痛苦?本该是姗姗“保护伞”的父母,现在在哪里?这些疑问如沉重的铅块,一直伴随着记者的采访。

 

    13岁女童报案称遭人强奸致孕

 

 今年9月的一天,青浦区一派出所门前,一个身影引起了门卫的注意。“那个女孩子看上去才10岁出头,瘦瘦小小的,在派出所门口徘徊了很久。”门卫老张回忆道:“我上前问她是否来找人?”“我来报案。”小女孩沉默了许久,下定决心似地说出来由。“报案?这么小的孩子能报什么案?”老张有些惊讶。“我……我现在肚子里有小孩了。”小女孩再次语出惊人。

 

 在民警的询问下,小女孩告诉警方,她叫姗姗,今年才13岁。感觉小女孩所说的事非同小可,派出所民警立即带她前往青浦区中山医院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为阳性,印证了小女孩的话。不仅如此,医生还初步判断,姗姗处女膜呈陈旧性破裂,她长期受性侵犯的可能性极大。

 

 姗姗还未成年,根据法律规定,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警方随即将这个事件立为刑事案件。

 

 究竟谁是姗姗肚子里孩子的父亲?说起孩子的来历,姗姗低下头嘤嘤哭泣。在民警反复开导下,姗姗终于道出了始作俑者:“我大伯常常欺负我,他喝了酒就会脱我衣服。”

 

 姗姗口中的大伯名叫华峰(化名),比姗姗整整大了30岁。

 

    性侵害两年无人察觉

 

 凡是见过姗姗的民警,至今对这个年仅13岁的小女孩记忆犹新。“13岁的孩子看上去不过10岁的样子,头发黄黄的,身体很干很瘦,不爱笑,说话永远是那样的怯生生,但眼神却有着和年龄极不相称的成熟和忧郁。”

 

 虽然,姗姗说出了伯父的名字,但她依旧苦求民警:“你们不要抓我伯父好吗?”“他这么对你,你不恨他吗?”民警对于姗姗的请求有些纳闷。“恨!但我只有他一个亲人,如果让伯母知道这事非骂死我。”姗姗摇了摇头。

 

 原来,姗姗2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改嫁他人,而父亲则整日游手好闲,至今不知所踪。从小,姗姗穿百家衣,吃百家饭,从3岁起就和伯父一家生活,还在几年前跟随伯父一家来到上海。由于伯父没有固定工作,姗姗只得跟随伯父四处辗转,学校念书也难以固定。“每次都是学到一半就得搬家,到了新学校还得从头开始学。”因此姗姗虽然已是13岁,但至今还只念小学4年级。

 

 姗姗说,11岁那年的夏天,正在午睡的她被伯父吵醒。“他喝得醉醺醺地回家,一进门就摸到床上,说想和我一起睡,我还没弄明白什么意思,只记得当时很疼,很害怕。”姗姗表示,从此,伯父就一直找机会与其发生性关系。“他一直以帮我交学费作为要挟,逼迫我和他发生关系。”姗姗告诉检察官,被大伯欺负的次数多得自己都数不清楚,而在这两年中,竟然无人察觉出姗姗的异样。“我怕家里人骂我,不敢告诉伯母。”直到今年9月,她被伯父带到医院去检查,发现怀孕后也无人可以倾诉,只得求助警方。

 

    伯父狡辩:每次都征得侄女同意

 

 警方调查后得知,姗姗的大伯华峰在某公司做保安。第二天,警方来到该公司传唤了华峰。面对民警,华峰还不停地问:“我犯了什么事?”但在随后的审讯中,华峰终于承认,他强奸了姗姗并致其怀孕,可他满不在乎地说:“我昨天已经带她去医院检查过了,我打算过两天就去帮她打胎。”

 

 “姗姗小时候没人带,我收养了她,我养她十多年了,总是有恩情的。”华峰到案后,面对侄女的指认,他狡辩道:“我这都是喝醉了酒干下的,再说我侄女也同意了。”他甚至有些兴奋地回忆起第一次侵犯姗姗的情景:“那是2005年的夏天,是在我的出租房内,那天天气很热,我侄女只穿了一条短裤和衬衣,我就有了那种念头。我和姗姗商量,她就同意了,然后我们发生了关系。”

 

 华峰自辩称,因为打工压力大,要养活姗姗,就有了些不好的想法。他强调,每次与姗姗发生关系,都征得了姗姗的同意。至于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将涉嫌强奸,华峰装糊涂:“姗姗的户口本不在我这里,她具体几岁我都不清楚。”

  

 目前,犯罪嫌疑人华峰因为涉嫌强奸罪已经被青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但记者从检察院获悉,虽然大伯华峰将接受法律,但姗姗由于无人照料,仍将回到原来的家庭,由伯母抚养。

 

 姗姗未来的路将如何走,这一段灰色记忆又会给她未来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对策:建立“性侵害被害人援助中心”

 

 姗姗的悲剧看似告了一个段落,作恶的大伯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专家们仍然对姗姗的未来忧心不已。姚建龙表示,性侵害对于一个年幼的女孩来说,它的影响是长期的,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矫正,很可能会影响她今后的婚姻观,使性取向产生偏差。

 

 姚建龙表示,目前让姗姗重新回到曾经受到侵害的家庭肯定不合适。“家里的人、摆设都可能会勾起她被性侵害的不快回忆。”姚建龙认为只有让姗姗脱离原来的环境,辅以相应的心理矫正,才能将性侵害的危害降到最小。为此,姚建龙认为应当建立“性侵害被害人援助中心”,通过这个中心的运作,为受性侵害的女孩找到最合适的监护人,并在后续对其生理和心理加以跟踪。对于一时不能在亲属中找到合适监护人的,可以动用社会资源,指定街道居委对受侵害女孩照顾。 

 

    关注 未成年人保护存在三大缺失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像姗姗这样单亲家庭幼女遭受家人性侵犯的例子并不罕见,但却极少能被及时发现,长期侵害几乎成了幼女受到性侵害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何单亲女童频频遭受性侵犯却无人知晓呢?

 

 记者为此采访了多位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发现在这一系列的性侵害案件中,折射出目前我国对于未成年人保护还存在的三大缺失。

 

    缺失一 家庭教育父母缺位

 

 据了解,直至大伯华峰被捕,姗姗的父母都未在女儿最需要关怀的时候出现。检察官表示,这类性侵害的案件里,大多受害者是单亲家庭的女童,而且基本发生在农村。由于家庭原因,不少单亲家庭中,本应负起监护责任的父母却以远走他乡来逃避自己的责任,将孩子留给了年迈的父母或亲戚,家庭教育中父母的作用缺失了。因为在农村,性知识相当匮乏,不管是老师还是家长,在性知识教育上都不曾教过孩子在遇到侵害时,应采取怎样的方式保护自己。

 

    【观点】未尽监护职责涉嫌遗弃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专家、华东政法大学姚建龙副教授表示,即使在离异家庭,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父母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姚建龙表示,本案中姗姗父母在长达11年的时间中,没有尽到监护责任,间接造成了姗姗今日的悲剧,是一种遗弃行为,涉嫌遗弃罪。

 

 上海青保办主任杨永明认为,姗姗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父母的失职行为。“她可以通过要求变更监护人或剥夺父母监护人资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通过自诉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杨永明强调,“抚养义务并不因为监护人资格的失去而被推卸。”

 

    缺失二 学校教育未尽发现义务

 

 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姗姗遭受了大伯数十次的性侵犯,作为接触姗姗最频繁的人,学校老师也没有察觉出其中的异常。学校性教育的空白以及发现机制的缺失,使得姗姗这样的噩梦一再延续。当姗姗这样的孩子由于无知或是出于对强奸者的畏惧而保持沉默时,作为老师没有尽到发现义务也是华峰之流得逞多年的原因之一。

 

    【观点】被侵害人会表现“强暴受害人综合症”

 

 “学校对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负有教育责任,未发现就是学校的失职。”姚建龙说,受到家庭性侵害的女童往往更信任老师,如果老师能够多关心这些孩子,悲剧也许就能避免。

 

 “因为受到性侵害的群体在生理、心理乃至行为表现上都会出现一些异常情况,医学上之称为‘强暴受害人综合症’。”姚建龙说,受过性侵犯的女童往往会对异性充满恐惧,甚至会出现过激反应。而且这些孩子大多精神忧郁、性格孤僻,还经常会出现一些外伤。“这些都是‘强暴受害人综合症’症状,如果老师能多关心自己的学生,应该就能从这些行为上发现性侵害的影子。”姚建龙认为,“学校老师缺乏对学生的关心是强奸案长时间得逞的原因。”

 

   缺失三 社会保护体系不健全

 

 因为自己的勇敢,姗姗最终走出了伯父的性侵害。但让人担忧的是,当华峰带着姗姗去医院检查发现姗姗怀孕后,医生仅仅一句“去大医院做手术吧。”就又将姗姗推回到伯父的怀中。

 

 这个危险的情景让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至今还后怕不已。检察官告诉记者,“不少医院总认为幼女怀孕是别人的家务事,很少将其与刑事案件联系在一起,这也使得性侵犯幼女案件难以被司法机关发现。”

 

   【观点】相关团体应追究共同责任

 

 对此,姚建龙认为症结是我国缺乏对儿童保护的社会体系。“虽然在《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强调了医院等部门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有共同责任,但缺乏对此的强制性法律条文。”由于法律的缺失,使得这种责任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而非法律层面,使得社会缺乏对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成年女童的保护体系。

 

 姚建龙说,在国外,如果医院发现存在违法行为而没有向司法机关汇报,就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此,外国人即使听到邻居孩子的哭声有异常,也会报警寻求干预。”姚建龙认为,只有增设对于违反共同责任后果的追索,才能真正使得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成为全社会的责任。

 

(编辑:lily、王芯)


来源:上海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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