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桂抢劫强奸作案15起“夜行恶魔”连两元钱都抢

作者:杨建林 袁秀清 2007-09-12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  先是在湖南趁夜行凶,流窜到柳州后又尾随单身女性,接连制造数起抢劫、强奸恶性案件。经过柳州警方的缜密侦破,这名在湘桂两省区不断施暴的“夜行恶魔”,其罪行终于被一一查实。昨日,有关部门透露,柳州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蒋华移送柳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6年6月26日凌晨1时许,在柳州市白沙路壶东大桥西侧,黄女士独自一人在路上行走,一名陌生男子突然从黑暗中窜出,将黄劫持到附近一家五人制足球场旁的竹林内,用双手掐住黄的颈部,对其进行奸淫并强行抢走了黄的40元。

 

此后的大半年时间里,类似案件接连发生,陌生男子先后在海关路、潭中东路和桂中大道一带作案,主要特点都是专门选择独身女性下手,掐住受害人的颈部迫使对方害怕后,或抢劫手机、现金,或强奸,十分嚣张。

 

柳州市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后,非常重视,立刻组织公安人员展开周密侦查。今年2月22日凌晨5时许,公安人员根据搜集到的线索,冲入柳南区竹鹅村一间出租房内,将正在熟睡的犯罪嫌疑人蒋华抓获,并当场从其住处缴获受害者的手机、身份证和钥匙等物品。

 

经调查,蒋华今年32岁,家住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来到柳州后以帮人打工做建筑活为生,暂住在竹鹅村的出租房里。蒋华交代,他一个人在柳州,觉得打工很辛苦,赚到的钱又少,就萌发了抢劫单身女子的念头,并借机满足个人的生理欲望。

 

然而,随着讯问的深入,柳州警方调查发现,蒋华早有案底在身——1996年,他曾经在广东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来柳州之前也是负案累累。蒋华承认,2006年3月至5月期间,他还在道县实施4起抢劫,主要特点也是趁夜掐住受害人的颈部,然后行凶,其中获赃款最少的一起仅仅抢到2元钱。经过统计,蒋华在湖南、广西两地一共作案15起,其中抢劫14起,强奸女性6人,抢劫金额6500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蒋华目无国法,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并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一人犯数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蒋华的行为也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编辑:lily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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