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2007-09-14
去年鄱阳县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连环强奸案,一名色魔于一年之内,四度有预谋地对四名少女实施强奸。近日,鄱阳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系列强奸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夏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热情网友露出真面目
2006年4月16日晚,32岁的鄱阳县鄱阳镇居民夏某在街头无所事事,为了打发时间,他走进了一间网吧。在网吧中,夏某遇见了一名年龄约十八岁的少女。夏某见女孩只身一人,便主动与其搭腔并为女孩付上网费,女孩见夏某如此热情,也没拒绝,接受了夏某的盛情。两人在一起边上网边聊天,慢慢地两人聊熟了,夏某知道女孩姓吴。接着夏某主动提出请女孩吴某吃夜宵,想博取女孩的欢心,女孩答应了。
“这么晚了,我们就不要回去了,到宾馆开个房吧。”吃完夜宵后,夏某向女孩提出非分要求,女孩没有同意,只说可以进去坐坐。于是,夏某带吴某在镇上的一家宾馆开了间客房,他带着吴某进房间后,两人聊了会儿天后,夏某便向女孩提出想与她发生性关系,在遭到吴某的拒绝后,夏某露出狰狞面目,强行将其奸淫。
欲罢不能,屡次侵犯少女
自从首次作案得逞之后,夏某的脑海里总回想着那晚的刺激。由于受害者没有报案,他见一直没事,就心存侥幸心理,认为伤害的是女孩子最大的隐私,以为受害人不会报案,觉得自己不会被抓,胆子也就越来越大。
2006年10月14日早上6时许,夏某守在鄱阳县肉联厂宿舍门口,见路过此处的19岁女学生朱某,便叫住了她。夏某编造自己女友的外婆阻挠女友与他往来,想让朱某帮忙叫女友出来。取得朱某的信任后,夏某将朱某骗至鄱阳县肉联厂围墙旁偏僻的小路上。突然,夏某将朱某按倒在旁边的荒草地上,欲实施奸淫。由于朱某的极力反抗和呼救,夏某担心引来他人,便逃离了现场。
2006年11月22日7时许,夏某又窜至鄱阳县肉联厂门口,遇上16岁的女学生占某。和上次一样,夏某又向占某谎称,与女友吵了架,女友阿姨不肯让他俩见面,要求占某帮忙叫女友出来。“不要动,再动我就掐死你。”在无人处,夏某凶相毕露,从后面将占某按倒在地,边动手动脚边威胁她。一向胆小怕事的占某不敢出声,夏某则更是放肆,最终将占某强奸。
2006年12月一天下午,夏某再次来到肉联厂附近,碰到放学回家的李某某,夏某又利用相同手段将李某某骗至荒草丛中,突然从身后将其按倒在地,以掐脖子、捂嘴等暴力手段和语言威胁欲行强奸时,恰被经过此处的学生发现,夏某只好不甘心地逃离现场。
“多行不义必自毙”
李某某获救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干警经过侦察,终于将夏某抓获。近日,此案经鄱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法官认为夏某违背妇女意愿,数次摧残少女,情节严重,一审判决夏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编辑:lily)
来源:上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