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景明 2007-10-15
15岁的少女涉娼卖淫,16岁的男孩成强奸犯……如果没有真实的案例佐证,谁又会把阳光少年与强奸、卖淫等违法犯罪扯到了一起?警方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无锡未成年人涉性犯罪案件数量呈波浪状上升趋势。而实施涉性犯罪的未成年人,有60%来自父母离异、再婚、或者家庭不和的家庭。家庭的破裂,让花季少年成为了涉性犯罪的“易感人群”。
16岁的小许曾有一个幸福的家。可自从父母离婚后,他的幸福生活画上了句号。小学毕业后,小许开始在社会上游荡,网吧成了他的栖身之处。网络上的淫秽色情,深深毒害了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一个夜晚,小许见邻居刘某在门口洗衣服,乘其不备用绳子将其勒昏并实施强奸。因害怕被发现,小许又用菜刀将刘某砍死。随后,小许被锡山警方抓获。近期,江阴警方在一次行动中抓获3名“皮条客”,没想到两男一女均为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而他们已多次从事色情服务。
据了解,无锡市的离婚家庭近年来呈逐年上升趋势:2005年,6800对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2006年增至7500对。虽然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但离婚带给未成年子女的隐性伤害和管理失控则是巨大的。警方介绍,未成年人涉性犯罪的高发年龄在15岁-17岁左右。在这一阶段,未成年人正处于青春发育期,生理、心理、智力和道德观念的发展尚不稳定。由于家庭关系的失衡,他们无法享受正常的家庭生活,无法同时得到父母的疼爱,一些父母更疏于对子女的管教,这让这个群体更易受到淫秽色情的侵扰。据警方统计,90%的涉性犯罪未成年人受过黄色书刊、影视和黄色网站的影响。警方去年抓获的119名未成年涉娼人员中,大多数失足少女来自破裂家庭。
遏制未成年人涉性犯罪刻不容缓。全社会都要肩负起各自责任。家庭理应义不容辞地为子女筑起“第一道防线”。无论是离异、再婚还是家庭不和,家长都应该为孩子着想,负起监护和教育的责任,当好孩子的良师益友,及时矫正孩子的偏激心理,纠正子女的行为错误。学校应合理设置和安排生理知识课程,根据孩子的不同实际及时进行教育疏导。社会各方应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禁含有渲染暴力、色情内容的影视作品和出版物流入社会。加大“绿色上网中心”建设步伐,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编辑:Cherry 包红)
来源:无锡日报
来源:春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