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晓明 2007-07-10
本报讯 肖某趁邻居刘某出门之机,潜入刘家冒充刘某奸淫女主人,被发现后,肖某又用暴力手段实施强奸。近日,肖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诉到西城法院。
42岁的肖某和商贩刘某夫妇都住在一个大杂院内。4月24日晚,肖某和朋友去歌厅喝酒,直到凌晨3点才回家。回家路上,肖某碰到了出门进货的刘某。肖某想到,刘某离开了,就只有刘妻一人在家,可以去占点便宜。肖某直接来到刘家门前,正巧房门未锁。肖某推开门,看到刘妻正在床上睡觉,忙脱下衣服,钻进刘妻的被窝,对刘妻进行奸淫。徐某被惊醒后误以为是自己的丈夫,没有反抗。刘妻随口问“丈夫”怎么还不去进货,怕对方认出自己,肖某没敢吱声。刘妻反复催问,肖某被问烦了,随口回答,“我不是你老公。”刘妻这才发现床上的不是丈夫。刘妻开始反抗,肖某压住刘妻,继续奸淫。事后,肖某开门逃跑,刘妻追出来,叫喊着“抓小偷”。路过的街道保安上前将肖某抓获。
检方认为,肖某违背妇女意志,用冒充妇女丈夫使妇女不知反抗的手段强奸,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lily 邹琪琪)
来源:京华时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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