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关注花季少年健康成长路?

作者:朱耀刚 2007-07-12

年仅16岁的小杨(化名),因涉嫌强奸罪近日被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当听到判决的那一刻,孤傲的小杨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花季少年”何以成了强奸犯?在查阅小杨的成长档案中,我们发现,家庭的因素成了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关键原因。小杨,凤林镇某村人,无业,自小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他人,与年迈的祖父母一起生活,因疏于管教,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今年1月,小杨于酒后采用暴力,在本村先后对4名女性实施奸淫行为。今年3月,市法院依法审理认为,小杨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

在市法院采访时,法官告诉笔者,像小杨这样的未成年人犯罪,有外因(如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也有内因(如生理、心理和思想因素)。从2006年我市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看,其犯罪原因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法律概念模糊;二是上网成瘾,往往因上网到口袋没钱了,而产生抢劫念头;三是“留守少年”因无人管教,或管教不到位而犯罪。“小杨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很大原因就是由家庭变故,疏于管教造成的。”

 

据了解,1998年至2006年9年间,我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2件502人,占刑事公诉案件总件数(2655件)的12.5%,占公诉总人数(4076人)的12.32%,且呈逐年增长态势。从这几年审结的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看,案件类型比较集中,主要有贪财型(盗窃)、暴力型(因财施暴的抢劫,因气施暴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和因色施暴的强奸)。“其中,盗窃占绝大多数(近60%),其次是抢劫(20%左右),再次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等。”从犯罪人的文化程度看,70%左右是初中文化;从在校情况看,失学、辍学青少年占多数(近90%)。“但是在校生犯罪也呈逐年增多趋势,其中职业学校学生占绝大多数(80%以上)。”

2006年11月某晚,虎山街道某村一名17岁、绰号叫“死鱼”的未成年人,因“哥们义气”在市区一自选商场公然向受害人张某头部、腿部连砍数刀,致使张某受到轻伤。今年6月,法院审理认为“死鱼”涉嫌故意伤害罪,因未满18周岁从轻处罚,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这其实就是法律意识薄弱的一例典型案件,一些犯罪嫌疑人甚至还存在‘因义气而违法,值得!’的法盲思想。”

 

市法律援助中心一位资深律师说:“如果要追溯这些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那么,未成年人犯罪与社会经济转型期的负面效应、社会各种消极因素以及通过互联网传播的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家庭不良教育,以及文化、法制道德教育滞后,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等等因素,都有莫大关系。”对于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业内人士表示,“这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都积极付起责任,比如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或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大力倡导和推动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的发展,强化对‘留守青少年’的亲情关爱等。同时,暑期来临,有关部门还要切实加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青少年成长文化环境,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文化素质。”

 

(编辑:Cherry 邹琪琪)


来源:江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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