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小学生涉多次强奸 10岁女童沦为性奴

作者:佚名 2007-06-16

  香港一所小学近日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风化案,涉案的男女均年仅10岁。

   

 一名10岁女童声称在过去个多月内,成为男同学的性奴,她多次遭3名同龄男同学在校内暗角强奸,直至女童告诉校内社工才揭发事件,警方已拘捕了一名年仅10岁男童,稍后将会再拘捕另外两名涉案男童。

    

 受害女童就读小五,据悉,女童样貌十分淳朴,与疑犯同属红磡区一所小学,由于4人都还年幼,警方接获案件时,都觉得惊讶。女童声称,在今年5至6月期间,先后多次在放学后,遭该三位男同学拉到校内暗角强奸,事后有人警告女童不能告诉别人,否则对其不利,故此女童对事件一直三缄其口。

 

 女童母亲 情绪失控

    

 直至本周二,女童因多次上学迟到被驻校社工召见,言谈间有人透露个多月来被迫做性奴,驻校社工闻言大为紧张,立即通知受害人家长及报警。

    

 事发后受害人及其中一名疑犯的家长都有到警署接受调查,其中受害人的母亲表现激动,情绪一度失控。

    

 据了解,警方初期以为只有一名男童涉案,故即时拘捕他,可是经进一步调查,揭发犯案者竟多达3名男童。

 

 案件异常 警方感棘手

    

 消息指出,报案当日警方即时安排女童进行验身,以确定她是否受到性侵犯,初步并未在女童身上发现明显伤痕。至于被警方拘捕的10岁男童,现获准以1000元保释外出。至于另外两名男童疑犯,警方稍后将会采取拘捕行动。

     

 据了解,警方接获此案件后感到十分棘手,因为无论是受害人或是疑犯均年幼,一方面警方要透过录取口供及医院的验身结果,确定女童是否遭到强奸或非礼;一方面由于根据现行法例,未满14岁男童按法例不能控以强奸、其他性交及鸡奸罪行,因为法律认为14岁以下男童,生理上并无能力性交,因此,就算确定有关男童涉强奸,最终也只能控以非礼罪名。

 

(编辑:lily 丫丫)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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