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汉多次强奸幼女

作者:宏斌 春林 2007-06-12

  本报讯 姜堰两村民多次强奸幼女小婧(化名),致其怀孕。日前,两村民分别被姜堰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有期徒刑9年。 
   

  姜堰市法院一法官介绍,小婧今年14岁。9岁那年,小婧的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小婧的母亲回了老家,父亲外出打工。小婧随年迈的奶奶生活。 
   

  去年春节前,小婧到邻居孔A家看电视。当天上午9时许,孔A把小婧骗进房间,拿出20元钱给她,说:“你父亲不在家,以后要钱花,就对我说。”说着,孔A脱下小婧的裤子。事后,孔A吓唬她说:“这事对任何人都不能说,否则会死掉。”
   

  去年农历正月十八,小婧来到村民孔B家门口时,孔B喊她,让她帮忙抬个东西。孔B把小婧领进房间,放黄色碟片给她看,还给了她20多元钱。事后,孔B也说,“今天的事不能对任何人说,否则,我俩都会得病死去。” 
   

  后来,孔A、孔B多次骗小婧到家里玩,奸淫对方,每次都给小婧二、三十元钱。 
   

  去年9月,老师发现小婧腆着肚子,脸色蜡黄,怀疑小婧患了病,将此事告诉了小婧的表姐。表姐带着小婧到医院检查,发现小婧已怀孕6个月。9月17日,医生给小婧做了引产手术。
   

  小婧的家人报了案。
   

  经侦查,姜堰警方确定强奸小婧的犯罪嫌疑人孔A、孔B。据介绍,孔A67岁,单身汉,文盲,以修自行车为生;孔B54岁,高中文化。 
   

  法院审理认为,孔A、孔B明知小婧系未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构成了强奸罪。孔A先后9次奸淫小婧,致对方怀孕引产,情节恶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孔A除获刑外,还要赔偿小婧医药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4792元。

 

  (编辑:lily、王芯)


来源:秦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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