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稿子刚刚写好的时候 引起……

作者:东南快报记者 李新志 王进 2007-06-05

这条稿子刚刚写好的时候 引起社区编辑部的极大讨论 荧荧的故事也许能让大家吸取教训    

 

从记者报题开始,编辑部就形成了两派看法,焦点集中在这条稿子要不要发。

    一种声音是不发
   

持这种意见的以女编辑为主,理由是看到猥亵、强奸……这些字眼,心里总是很不舒服,如果我们都会有这样的感觉,那么有的读者也一定会有。

    一种声音是发
   

这种事情的发生,对大家来说,不仅仅是一个新闻事件那么简单,更应该是一个警示,让每个人每个家庭乃至社会都深思:怎样才能不让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所以,最后有了这篇报道。

  他把脏手伸向4岁女娃

    刚刚过去的六一节,本是孩子最开心的美好日子,但4岁的荧荧(化名)和父母却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中。

    前不久,晋安区茶园街道铁三小区的中年男子叶某涉嫌猥亵幼女,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受害者正是荧荧。

    5月13日中午,荧荧正和邻居小朋友在小区内玩时,同小区的叶某说要给她们拍照。荧荧就这样走进了这个33岁未婚男子家里。

    好长的一段时间过去了,荧荧的爸爸见孩子没有回来,开始急了。他四处寻找,最后在叶某的家里找到了荧荧。

    把孩子带回家后,爸爸问发生了什么,荧荧说“叔叔”要拍照片,把她的裤子给脱了,然后把她按在床上,痛得她直叫。

    爸爸将荧荧送到铁路中心医院检查,发现孩子下半身有流血痕迹,立刻报了警。

    在晋安刑警大队,经办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已被我们刑事拘留,1-2个月后,将被检察机关批捕!”

  爸爸妈妈们要教会孩子怎么保护自己

    得知叶某涉嫌猥亵幼年,站前社区居民都很愤慨。记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这样还算人吗?禽兽不如。”

    可我们觉得,现在更需要大家做的不是鄙视、骂叶某,而是好好想想,应该怎么避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人并不清楚到底什么才算猥亵罪,福建力格律师事务所朱云海律师解释说,通常情况下认为违背儿童(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意愿,以脱光衣服、偷摸等一些手段接触儿童的身体,以满足其不当的性欲意愿,这就构成了猥亵罪。

    福州东方心理咨询公司咨询专家毛老师告诉我们,父母应该细心观察孩子,如果孩子变得胆小、爱哭,忽然不喜欢上学,害怕和父母亲人等,应该及早带孩子到医院进行检查。

    福建省心理卫生协会副秘书长张仁川给爸爸妈妈们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首先 家长应帮助孩子认识自己的身体,让孩子知道身体上有哪些部位是属隐私部位,是不可以随便让别人看或触摸的。

    其二 在合适的条件下,家长可以向孩子描述性侵犯者的各种花招及行动方式,给孩子们打一针“预防针”。

    其三 教育孩子遭到性侵害后,应及时告诉可靠的大人。

    张仁川认为,现在小学生就开始有了性成熟的现象,所以性教育越早越好,最好从一年级就开始。他建议学校要设置性课程,讲授人体结构、生理卫生、青春期、性关系、性卫生、性道德等知识。( 编辑:Alice )

来源:春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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