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勇 2007-03-13
家住安徽亳州市谯城区的被告人刘玉祥,自称为“神”,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诈骗钱财、奸淫妇女。3月12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玉祥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玉祥在开展邪教组织、宣扬“末世基督”、“全能神”理论的过程中,向其信徒灌输“刘玉祥本人就是神,人要对神绝对服从”的思想。2004年4月至案发,被告人刘玉祥以上述迷惑、欺骗手段,对女信徒吴某某多次实施奸淫。后又以同样手段,对女信徒张某某、杨某、金某某等实施奸淫。
2003年5月至11月,被告人刘玉祥采取让信徒缴纳“奉献金”的欺骗手段,诈骗信徒,敛聚钱财,金额达五万余元。
(编辑:Alice )
编辑:谌超
来源:安徽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