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洁或生命,每个人都有选择权  (评论1篇)

作者:佚名 2007-03-12

 面对性侵害是否应该以生命来捍卫贞洁?有嘉宾认为

 

 贞洁或生命,每个人都有选择权

 

 话题缘起:

 

 吴翠在遭受性侵害时奋力反抗,不惜舍身跳楼,以致身受重伤。许多人对她这一勇敢之举竖起大拇指,称赞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也有人不以为然,认为没有必要为了保护所谓的“贞操”而牺牲健康乃至生命。那么她该不该这样做呢?

 

 张和平:贞节问题对女性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但若在贞节和生命之间进行选择,生命无疑更为宝贵。我们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中都应该明确树立这种观念。

 

 邹晓冰:我在主持青春健康项目时,总要给未婚青年们讲,无论你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都要把自己当成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把自己当成一个“宝”来看待。特别是当你面对意外危机的时候,一定要意识到,你的生命才是最宝贵的。

 

 隋双戈:关于对贞洁和生命如何选择的问题,在那样一个特定环境中,我们很难说应该如何,毕竟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一样,思想意识也就不一样。像吴翠是从农村来的,接受的教育又比较少,思想意识相对比较传统,所以她就会拼死捍卫贞操。我相信对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 编辑:Al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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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1):

 标题:贞洁或生命,每个人都有选择权   作者:白燕   发言时间:2007-3-13 11:30:00


    支持隋双戈博士 的观点 我觉得 在面临被强奸时,怎么反映都是对的,碰到那样的场面 当事人怎么反映,同个人个性有关,如果她觉得侵害了自己的尊严,不能忍受这样的侮辱,受到侮辱后将不能活着,那么她就会尽力反抗,如果觉得,自己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就算我怎么反抗也没有用,那么屈从了,也是对的,因为她没有能力改变,不是她想。

  

  而吴翠的举动 可以肯定的是 对于她来说是正确的 而且是我们要认同和赞赏的,首先她表现了面对强恶势力有反抗精神,是勇敢的吴翠,是坚强的吴翠,我们不能间接的否认这种行为,这个问题,不纯粹是一个,生命与贞操的选择问题,这是一个人的尊严问题,不光是侵害了个人贞操,是侵害了个人的尊严,所以受害者不光是身体受伤,其实心理的伤害远远的大于身体的伤害。

 

  所以我觉得,在教育孩子时不要告诉她该怎么做,怎么做才是对的,最主要是让她们学会判断和选择,学会处理问题的方法,学会临机应变。教他们预防,而不是教她们,当出现在贞操和生命进行选择时,你要选择生命,因为生命对你来说是最珍贵的,而我想要学会勇敢,只有勇敢才能救自己和救别人,不要让她们失去一个不被侵犯的机会,碰到问题要灵活的处理,要根据当时情况来做出反应,而做为我们,可以假设成多种情况,总结出有效处理办法,提供给她们进行参考,让他们增强处理问题的能力。


  编辑:谌超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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