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男子多次堵截强奸女儿的同学被判刑七年

作者:佚名 2007-06-02

大河网讯  利用女儿的同学来家里写作业或玩耍的机会,获嘉县的张志祥将女儿的同学先后五次强奸。5月31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张志祥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张志祥是获嘉县亢村镇人,50多岁的他一直在家务农,家里有一个35岁患精神病的妻子和一双子女。虽然妻子精神不正常,但是一对活泼可爱的儿女使家庭增添了无限的欢乐。女儿小沙(化名)今年13岁,在本村小学上学,值得欣慰的是女儿的学习成绩还比较好。女儿有个同学叫禾禾(化名),禾禾今年14岁,和小沙是好朋友,她们两个经常在一起写作业,玩耍。天真无邪的禾禾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好朋友的父亲竟然将魔手伸向了自己。


2005年10月份的一天早上,禾禾来到小沙家里玩耍,张志祥将女儿以买东西为由支走,在家中的胡同里将禾禾强奸。从那时起一直到2006年4月份,张志祥利用路上堵截等手段先后五次在其家中将禾禾奸淫。为了逃避张志祥的魔掌,禾禾弃学在家,在家人的再三追问下,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在家人的协助下,禾禾到公安机关报了案。2007年1月11日,被告人张志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因涉嫌强奸,2007年1月12日被获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7年2月13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志祥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做出了以上判决。

 

(编辑:lily)


来源:春风心理应激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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