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2007-06-24
6月20日,泰国国会投票通过了一项刑法修订案,将现有的强奸罪定义和惩治范围扩大,其中包括受害者为男性的情况。
在本周三的国会(NLA)投票中,经过数小时的议员辩论,有关法案以118票赞成、5票反对和4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
据泰国媒体报道,基于新的刑法条文,强暴罪的受害者范围从以前的仅为女性扩大到包括男性,并包括婚内丈夫对妻子的非自愿情况下的强奸罪等规定。新法律还意味着针对同性恋者的强暴犯罪将有法可依。
泰国的妇女权益组织和同性恋者反歧视团体均对这一新法案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在消除歧视方面的进步,因为在新法案下不同的人得到平等对待。
另一方面,泰国的新宪法起草委员会上周在一次投票中,没有采纳在新宪法中加入对不同性倾向或性身份人群反歧视条款的建议。在79人组成的委员会中有23人投票赞成有关建议。
(编辑:lily) (图片来自网络)
|
来源:转自 爱白网 |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