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奎 2007-02-22
本报讯 猥亵并强奸了一名智力明显存在残疾的女孩,某单位69岁的退休老干部谢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记者上午获悉,谢某被石景山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了解,谢某案发前是某公司的退休干部。2006年7月8日早上,20多岁的女孩王某正在散步时,家住石景山某小区的谢某明知王某有智力残疾,对王某进行一番猥亵后又将她带到小区的一个角落奸淫。
(编辑:Stronger、王芯)
来源:春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