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性骚扰不时发生

作者:佚名 2007-08-29

  公交车上性骚扰不时发生多数被骚扰者面对骚扰有法难依只能选择沉默

  

  入夏以来,深圳气温“高烧”不退,公共汽车上性骚扰也在袒胸露背的拥挤人群中时有“出击”。近期,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性骚扰现象不仅没有因为法律规范而减少,相反还逐渐增多,且范围扩大,不仅是男性对女性骚扰,还有女性对男性、同性之间的性骚扰。

 

  受骚扰者一方面没有勇气拒绝骚扰,另一方面也对法律保护提出了质疑:尽管对性骚扰有一些界定,但是隐私保护、性骚扰法律责任的忽略,使这些被骚扰者在面对骚扰时只能保持沉默。

 

  现象:公交车上不时发生性骚扰

 

  8月15日7时50分,28岁的姜先生挤公交车去上班,车到了景新花园时,一位乘客上车后站在他身后,刚开始也没发现什么,当车不稳定时,那位乘客就借机非礼顶他;姜先生极力避开,也没有用;于是,只好用肘顶住那人的肚子,不让他靠近。

 

  14日上午,李小姐坐上369路公交车不久,就感觉有人紧紧地贴在她身后,一种热乎乎的感觉从臀部传来;李小姐感觉不对,便侧了侧身子,但贴她的身子也跟着侧了侧,还明显地扭动了几下;因为车上人多,怕自己太敏感了,李小姐于是往前走了半步,可是没一会,他又不识趣地贴了上来;车到站台,李小姐便飞快地逃开。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还是私人区域,性骚扰可谓无处不在:袒胸露背女人的特殊部位,引得男人们不时关注;一些调侃的“浑段子”短信,女人对男人有意无意的语言挑逗,等等多不胜数。对受骚扰者来说,性骚扰干扰、甚至严重影响她(他)们的日常生活;也可能因为拒绝性骚扰而遭到降级、调换岗位、甚至解雇,让人尴尬难当,却没有办法抵制或预防。

 

  性骚扰立法:缺乏实际操作性

 

  2005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今年3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明确规定:针对妇女的“行为、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等“违反妇女意志”,并有主观意图、且带有性内容或者和性有关,均可被视为性骚扰。但对于女性骚扰男性、同性之间的骚扰并没有明确的要求。

 

  “性骚扰立法,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不少地区为此进行过多次探讨,但性骚扰立法在实施与执行鉴定以及责任追究上,还存在一定的盲点。”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说,该法无具体实施细则,实施起来,缺乏实际操作性:比如什么程度的骚扰才可以定性为违法,应该承担什么程度的法律责任,性骚扰立案管辖部门及立案理由、处理程序,性骚扰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责任分配,性骚扰的被害人、证人的保护,隐私权的保护,对受害者的赔偿标准等等。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受骚扰者面对骚扰时,大多选择默默承受与逃避,极少有人站出来呵斥、维护自己的权利,要求报案、诉讼者更少。依照这些受害者的话说:“嚷嚷出来,更加丢脸,且不一定会得到解决问题或帮助。”

 

  很多司法界人士亦认为,这种关于性骚扰的定义也不够准确,因为现实生活中的性骚扰,远远超出这种不平等地位之间的关系,同等地位的人,例如同事、朋友、同学之间的性骚扰也常有发生;还有更多的性骚扰来自陌生人或精神异常者,现实生活中的性骚扰除了强加的性要求外,更多的还是非直接的、语言的、形体的性暗示和性挑逗,其对象不仅是异性之间,还包括同性。

 

  他们认为,只要是一方通过语言的或形体的有关性内容的侵犯或暗示,给另一方造成心理上的反感、压抑和恐慌,都可构成性骚扰。

 

  “尽管在理论上,对性骚扰至今未有一个公认的、权威的定义,但社会对性骚扰的认识和关注已超过以往的任何一个时期;但立法的尴尬,骚扰的尴尬却一直存在。”朱律师如是说。

 

  性骚扰病态心理是家庭教育导致

  

  “性骚扰行为,有的是道德问题,有的是心理病态行为,但都是个人受成长经历以及家庭教育影响形成。”深圳市妇女儿童心理咨询中心专家康琳女士说,性骚扰一般分病态心理行为和生理得不到满足,受环境影响偶发行为两种。

 

  康琳剖析说,存在性骚扰病态心理的人多数是单亲家庭,因为性教育的缺乏,使孩子在成长后产生这种病态心理,通过对异性身体的接触、摩擦使自己心理产生快感;另一种就是父母私生活不检点,使孩子产生性骚扰病态心理。

 

  “除了这些心理病态的因素之外,还有一些性骚扰者是因为社会环境的因素而形成。”深圳馨泉心理咨询中心张文轩认为,之所以夏天是性骚扰的一个高峰期,主要是天气炎热,很多人衣装透薄,让骚扰者以为有机可乘。一些外来工长期夫妻分居,生理方面长期压抑得不到满足,而外界电视、图画、文字对性的渲染,使他们在夏天挤公交车中,面对一些袒胸露背的诱惑,趁着汽车变动方向、刹车时,随机用身体摩擦异性,达到心理满足。

  

  “在职场,也有因为天气太热,一些衣装暴露的女性被同事趁机骚扰。”张文轩认为,个别在某个时期因为不满足而发生的性骚扰行为,大多数是生理上不满足的冲动行为。

 

  性骚扰会造成心理阴影

 

  “多数受骚扰者经历骚扰后,心理、生活都会受到影响,甚至造成心理阴影。”张文轩说,女性对性骚扰的印象是:吓人、令人恶心、心烦且沮丧;部分女性受到性骚扰后常常出现精神紧张,头痛、失眠等症状。

 

  康老师剖析,在职场的骚扰中,未婚女性会担心未来生活会有阴影;已婚女性会感觉对不起自己的丈夫和孩子;而且在骚扰者和丈夫两方面周旋,显得力不从心,甚至对生活产生消极想法;另外,她们还要面对同事以及一些知情者的嘲笑与蔑视,心理压力会更加大,往往产生严重的抑郁情绪,有时甚至悲观失望。

 

  谈到预防问题时,张文轩建议,年轻女性在公共场所特别是人群拥挤或僻静的地方,应避免穿袒胸露臂或超短裙之类的服饰;对于那些总是探询你个人隐私,过分迎合奉承讨好你,甚至对你的目光和举止有异样的异性,应引起警觉,尽量避免与其单独相处。一般而言,男性对女性的初次骚扰只是轻微的试探,由此观察反应,而决定是否进一步的骚扰;因此,面对骚扰决不能委曲求全,一定要立场坚定;有必要时,不要怕闲言碎语,应将这骚扰行为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并且公之于众,借助舆论和道德的压力使他收敛。



  (编辑:Cherry、王芯)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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