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网友打工女旅馆内被强奸

作者:陈霞 2007-03-19

 与朋友一起见网友

  

 被网友强奸之后,请求旅馆老板报警不得,27岁的李晓曼(化名)机智地拿走了网友的手机等物品,为警方破案提供了有利的线索,迅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2月24日,外地姑娘李晓曼在家过完春节,来乌鲁木齐市打工。当晚11时许,她刚下客车,朋友赵莹(化名)将她接到住处,正商量着找个饭馆吃饭。这时,赵莹的外地网友阿宝打来电话,说自己刚到乌市,约她见面吃饭。赵莹欣然带李晓曼赴约。

 

 三人在乌鲁木齐市西虹路一家饭馆边吃边聊,直至25日0时,阿宝提议到附近的酒吧。

 

 在酒吧阿宝频频劝赵莹和李晓曼喝酒,到凌晨4时,8瓶红酒已经见底,三人喝得面红耳赤,喝醉的阿宝大着舌头说:“两位美女,我今天喝高了,你们帮我找个旅馆休息吧。”

 

 小旅馆里被强奸

  

 李晓曼和赵莹扶着阿宝出了酒吧,搭车来到巴州路的一家小旅馆,刚进门,老板就问:“有身份证吗?”不巧,三人都没有把身份证带在身上,但老板最终禁不住赵莹求情,还是给他们开了房间。

 

 进房后,李晓曼帮着赵莹把醉酒的阿宝安置妥当后,就到外间看电视,而赵莹则坐在床边,陪阿宝聊天。哪知道,阿宝聊着聊着,竟然对赵莹动手动脚。赵莹躲闪的当口,电话响了,她借口接电话跑出了房间,并躲在了旅馆的卫生间里。阿宝等不到赵莹,出门寻找。

 

 在外间看电视的李晓曼对里屋的事态发展一直没有警觉。直到“咔哒!”一声异响,抬头一看,阿宝正在锁门,而赵莹却已经没了踪影。

 

 “赵,赵莹呢?”李晓曼看着阿宝被酒精烧红的眼睛很害怕。“走了。”阿宝扑向她。

 

 势单力薄的李晓曼最终被阿宝制服,这时房内的电话响了,这是赵莹打来的,想叫李晓曼和她一起离开。“那个女孩已经走了。”阿宝放下电话,不顾李晓曼的哭求,实施强暴。

 

 事后,阿宝酣然入梦,独自哭泣的李晓曼几次举起房中的椅子,想砸死夺去自己“女儿身”的阿宝,但理智提醒她:“这样不一定能打死他,弄不好自己还得坐牢。”最终,她决定报警。

 

 李晓曼悄悄跑到旅馆值班室,找旅馆老板协助报警,但旅馆老板并没有理会。后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对于自己没有协助李晓曼报警的行为,旅馆老板是这样解释的,“我当时以为他们是朋友间闹矛盾,就没管。”

 

 李晓曼只好自己跑出旅馆报案,但又担心阿宝醒后逃跑,机智的她再次回到房间。

 

 她从熟睡的阿宝身上,取走了手机、钱包等物,防止阿宝逃远。

 

 阿宝醒后,见李晓曼不在房内,心中顿感不妙,果然慌忙出逃,旅馆老板也装作没有看见。

 

 机智的报案

 

 李晓曼找到赵莹,一起到沙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并将阿宝的手机、钱包等物交给了侦查员。这为破案打开了突破口,2月25日上午,侦查员迅速出动,将犯罪嫌疑人阿宝抓获归案。目前,阿宝以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在核查其真实身份。

 

 记者3月9日从友好北路派出所了解到,他们已经责令涉案旅馆限期改正其不按照旅馆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给无身份证人员提供住宿”的违法行为,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规定,对涉案旅馆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沙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二队民警雷鸣:网络中的交友,很多时候是通过语言让人产生误觉,从而对对方产生好感,轻易答应对方的邀约,把酒言欢,而忘记了潜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案中,赵莹虽侥幸逃脱,李晓曼却惨遭强暴就是一个例证。因此,警方提醒广大沉迷网络交友的青年男女们:交友要慎重,网友深夜相邀,应婉言谢绝,切不可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视为儿戏。


 ( 编辑:Alice 丫丫)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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