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侵犯儿童强奸犯出狱后须戴电子标识 (隐藏)

作者:佚名 2007-09-24

新华网吉隆坡9月21日电 马来西亚政府将出台一项新措施,规定侵犯儿童的强奸犯出狱后要强制佩戴电子标识,以遏制针对儿童的暴力性侵害。

 

马来西亚媒体21日援引妇女、家庭和社会发展部长沙赫里扎特·阿卜杜勒·贾利勒的话说,电子标识含有佩戴者的既往犯罪信息,特别是对那些惯犯,警方通过电子标识可随时监控他们的动向,以便更好地保护儿童。

 

马来西亚前不久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8岁女童被性侵害致死事件。公众在震惊之余呼吁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儿童。

 

 

(编辑:Cherry)

(图片来自网络)


来源:春风心理应激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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