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2008-12-08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40岁计算机配件店店主涉在2003年起多次性侵犯现年12岁女儿,被控乱伦罪,被告暂时毋须答辩。
控方指案情严重,加上社署仍未替年幼女事主安排居处,被告申请保释被拒,裁判官下令把被告还押监房,案件押后至8月29日,等候警方进一步调查结果。
控方案情指出,现就读中一的女事主声称,自2003年起(即事主7岁)已遭被告性侵犯,平均每月1至2次,今年6月女事主在某店铺内遭被告性侵犯,事后她告知同学,揭发事件及报警。被告供称6月曾与女儿两度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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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香港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