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春风心理应激 2020-10-20
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新闻往往触目惊心,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我国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于1991年,2006年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增加了多项内容,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文字增加了将近10000字。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是一次名副其实的大修,在解决可操作性上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对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很多新问题、复杂问题增加、完善多项规定,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包括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
近年来,校园安全和校园欺凌问题频发,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并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机制。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者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者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等行为。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现实生活中,当一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组织或单位或其他从事未成年人事业相关单位因怕承担责任、不想承担责任等各种原因鲜少上报。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报告义务,进一步解决未成年人侵害事件"发现难"的问题。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第五十七条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近年来,未成年人侵害熟人作案呈高发趋势,尤其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如学校、"补习班"等为未成年人侵害事件高发场所。
深圳市春风应激干预服务中心(简称"春风")自2005年就开始从事性侵遭遇者援助等相关援助工作,从经验可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再犯率是比较高的,并且这也是行业中普遍认可的一点。对于有过这些犯罪记录的人员,限制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相关职业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六十二条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第九十八条 国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第一百二十六条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违反本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履行查询义务,或者招用、继续聘用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及性骚扰案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且,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还将"性教育"正式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代替"防性侵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等内容,推动性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和普及。
目前,春风已出版儿童性安全教育系列绘本4册,制作一系列儿童性安全教育动画,常年开展“春风快乐成长计划——儿童性安全教育进课堂、进社区公益项目”、“性安全教育种子师资培育”等项目,公益讲座、培训170000人次,通过间接受益者过1000万人次,相关服务获得全国和亚洲奖项。
▲春风性安全教育系列绘本
前端的科普预防教育上去了,性侵害事件就能从源头加以控制,从而达到真正的"预防性侵害"。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随着人口流动速度的加快,“留守儿童”群体规模也在不断加大。如何避免实践中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导致监护实际缺位,从而造成留守儿童侵害事件频发是个关键。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完善了委托照护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
(一)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
(三)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照护职责;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将委托照护情况书面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和实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加强和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的沟通;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到被委托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幼儿园等关于未成年人心理、行为异常的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第四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建立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的信息档案并给予关爱帮扶。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未成年人委托照护情况,发现被委托人缺乏照护能力、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等情况,应当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帮助、督促被委托人履行照护职责。
深圳市春风应激干预服务中心针对近年来留守儿童性侵案件多发的趋势与性安全教育滞后存在巨大反差的现状,发起了“守护乡村儿童性安全”项目。计划原创出版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性安全教育绘本(《当我一个人在家》、《那不是你的错》),捐赠至乡村学校、留守流动儿童及家庭。
▲《当我一个人在家》内容节选
通过绘本帮助留守、流动儿童辨别危险情境,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以及如何有效求助。
▲《那不是你的错》绘本封面
对性侵遭遇者来说,家长、亲友、老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等重要他人(有重要影响的关联者)了解:如何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如何陪伴Ta 度过这段时光,重写生命故事,见证 Ta 生命中的坚韧、美好和奇迹。
作为一家公益机构,春风的力量是有限的,印刷绘本的费用还有很大缺口。相信在大家的支持下,一定能实现为留守、流动儿童送绘本的愿望。每捐助39元,就能给一位留守流动孩子提供一套2册的性安全教育绘本。希望大家能为“守护乡村儿童性安全”项目捐款,一起成为儿童性安全的保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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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捐赠金额达199元以上,春风将会有相应的捐赠回馈准备给到大家(详见下方捐赠回馈表),请符合条件的爱心人士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提交捐赠回馈申请(若之前已提交至邮箱的可不再重复申请),没有提交申请的将无法收到回馈礼包哦!(小编也不知道您的地址呀)。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春风办公电话:0755-82525801或在推文下进行留言,谢谢!
注:免费洗牙券仅限在深圳地区使用;
绘本制作完成后会按照收件顺序安排邮寄(邮费到付);
课程部分可添加春姑娘进行咨询(春姑娘:1857666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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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春风应激干预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