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霞 2008-01-14
今年,沈阳市女性在客运站购票将有专门的窗口了。昨日,在沈阳市交通局召开的春运动员大会上,沈阳经纬客运总经理韩闽榕表示,从1月23日至3月2日的春运期间,将在下属的沈阳长客总站、南站客运站和西站客运站开设“女士购票窗口”。(1月13日《华商晨报》)
据了解,“女士购票窗口”主要是从关爱女性的角度考虑的,它可避免女性在春运期间与众多男士挤在一起购票所遇到的困扰和尴尬。想必,广大女性看到此举,都会由衷发出感慨。性骚扰,历来都是个社会焦点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性骚扰的发生,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关部门,也一直都在竭尽所能。遗憾的是,基于历史、道德、法律、社会风气等等因素,当下要彻底根除性骚扰这种现象是不可能的。可以肯定地说,性骚扰古时有,当下有,国内有,国外照样有,甚至更甚!
作为一名律师,我一直坚信法律是避免遭遇性骚扰、维护自身权益的最佳武器。事实也在证明着这一点,早在2005年6月26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性骚扰这种在社会上受到极大关注而又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首次进入了我国立法者的视野。“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受害人提出请求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草案的三个条款,在我国立法史上第一次对性骚扰行为说出了“不”字。
然而,任何一部法律的问世及适用,就好比一个新生的婴儿,他需要有一个适应环境、与社会磨合、自身成长完善等等的过程,反对性骚扰的法律法规,其成长、完善也一样。可以肯定的是,像性骚扰这种几千年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企图一立法就要把它彻彻底底地从人们的视野中根除,那未免显得过于理想与不切实际。在笔者看来,性骚扰只会止于人们道德文化素质普遍提高、有关反对性骚扰的法律法规趋于完善、社会处于高度和谐的状态。缺乏这当中的任何一个前提条件,性骚扰都不可能远离我们。
在承认以上事实的情况下,沈阳市火车站开通专门的“女性购票窗口”,使众多女性乘客避免“性骚扰”,此举虽显无奈,更不是最优的,但它却是当下性骚扰暂时无法彻底根除、有关反对性骚扰之法律法规正处于完善阶段的一种“次优选择”,一种缓冲物,一种“过渡器”。其实,在性骚扰暂时无法根除之前,车站针对一些女性乘客在春运购票过程中开辟“女性购票窗口”,以方便女性乘客轻松愉悦地购票,这也体现了铁路部门在春运期间对女性乘客的一种人文关爱,这符合了女性切身利益的现实要求,想必此举必然会倍暖女性乘客的心,让旅途中的女性尤其是那些孤身在外的女性乘客更加舒坦舒心。
事实上,铁路部门为外出乘车的女性推出人性化举措也是对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一种贯彻和落实,从细微处着手来保障妇女的权益。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下,铁路部门穷尽一切更多地为女性权益着想,推出更多的人性化服务小细节,比如:长途卧铺能男女分开睡,有利于缓解女性乘客的乘车恐慌,更方便女性乘客出行等。确保女性乘客走得了、睡得安全、睡得心情愉快,还需要铁路部门多听女性乘客的意见和呼声,并为她们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而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国外早已有先例。
(编辑:dida 邹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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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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