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事件中,谁会受到心理冲击?

作者:隋双戈 2014-03-04

  昆明301事件发生后,事件当事人的身心安全与康复牵动亿万人心,心理援助越来越及时的介入标志着对危机干预的认识水平和干预能力的不断提升。但是,在聚光灯下,人们常常往往会忽视更为广大的人群,也遭受了不亚于当事人的心理冲击,可能正面临着心理危机。

 在各种灾难、事故等心理创伤事件发生后,以下6类人员都可能受到冲击,出现异于平时的表现。

   

  第一类,直接卷入大规模灾难性事件的,有丧亲,财产损失,这类幸存者需要及时的心理社会支持与援助。据媒体报道“在云南大理医学院读书的回族姑娘马娟,1日晚正要从昆明站坐火车返校。头部受伤、说话气息很弱的她说,已记不清暴徒的样子了。马娟在得知上百人受伤,还有20多人已经“不在了”时,忍不住哭了。”


 第二类,与第一类人员有密切联系的,可能产生严重的悲哀和内疚反应。个体幸存者需要心理社会工作队的援助,缓解继发的应激反应。媒体对昆明301事件的报道中可见一斑:“她从丈夫身上找到血染的身份证,还想拿出火车票给记者看,在包里翻了半天却没找到。什么都沾着血,钱上、皮包上、纸巾上。她的手一直在抖,神情已有些麻木。”


 第三类,从事救援或搜寻工作,同时也是社区成员的:例如帮助进行重建或康复工作的成员和志愿者。在介入之初深受震撼,但仍能坚持工作,当天或之后就会有吃不下饭、睡不了觉、让人心惊的画面挥之不去、对人对事的态度发生改变等情况出现,以致工作能力不断下降,出现非战斗性减员。

 第四类,事件发生地以外的社区、机构成员:例如向受灾者提供物资与援助。他们可能隶属某些组织,这些组织对灾难、事故的可能原因负有一定责任。会出现程度不一的焦虑、抑郁等症状。

 第五类,在临近灾难场景时心理失控的个体,易感性高的人,可能表现出病理性的征象。包括通过现代传媒“临近”灾难场景者。301事件的第三天,一位昆明市民说:“朋友们都在互相鼓劲,相信政府会严惩凶犯。只是大家都不敢出门,出门也不乘公交。”“女儿同学微信群里,大家都在说应该不上学,如果出事不知道怎么办。我说,我送你去,女儿说:你去也没用啊!”

 第六类,不同人群的混合: 在家中等候消息的与第三类受影响者(但处境安全)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例如救援或搜寻工作者的家属。从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中得到事件消息后内心受到扰动的你,被相关信息吸引看了难受、又控制不了地去看的你,正在网上搜寻、只看相关信息的你,都可能是这类人群中的一员。

 (编辑:小如)

 

 

 

来源:春风网——心理创伤援助公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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