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春姑娘 2020-04-07
一个社会,不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在刻画其特征时,都有紧密相连、具有头等重要性的元素:一个是经济制度,另一个是家庭制度。
—— 引自《幸福婚姻与性》第一章 导言
我相信,从小受过传统教育长大的人,十个有九个在某种程度上都不能对婚姻和性持有高尚和健全的态度。
—— 引自《幸福婚姻与性》第二十一章 结论
《幸福婚姻与性》是罗素先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也是一本跨学科的专著。
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历史学家、文学家,分析哲学的主要创始人,世界和平运动的倡导者和组织者。
罗素不仅在哲学、逻辑和数学上成就显著,而且在教育学、社会学、政治学和文学等许多领域都有建树。
为什么家庭中普遍避讳性话题;
为什么社会中对性话题呈两极分化的态度;
性诉求的合理与妥善解决的重要性;
幸福的婚姻中最重要的是什么以及为什么对于孩童性教育这么重要;
西方性教育的发展历程。
爱是一种涉及微妙情感的关系,一种既是心理又是生理的关系。
性的吸引是爱情产生的自然前提。
爱情和性欲又有质的区别,爱情是人的一种社会感情,单纯的性欲只是动物的本能。没有爱的性交没什么价值。
双方自愿原则。自愿是以不违反社会公德为前提。
无伤原则。不伤自己,不伤对方,不伤后代,不造成精神污染。
爱的原则。躯体感受与心理感受有机融合。
婚姻缔约原则。
科学计划生育原则。
避孕是一种有效的性道德手段。
作为一种道德现象,性道德不仅表现为一定的观念、情感、思想,而且体现在具体行为和各种活动之中。
婚姻观是人类生存发展需要的历史性产物,也是对男女双方共同要求的美好产物,受法律保护。
婚姻的缔结必须以爱情为基础,确认彼此具有共同的生活理想和志趣,具有共同生活的人格特征;确认婚后能自觉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能给双方带来精神上的愉快和生活上的美满。婚姻双方自觉维护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婚姻便是贞洁和合乎道德的。
如果缺乏爱情基础,而仅仅是基于金钱、地位、美貌而结合,则是不贞洁的,缺乏生命力的。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结合,才有肉体接近的权力。
婚姻内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并应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现代婚姻观结束了古代对女性的片面约束,成为对男女双方的共同要求。
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树立“生育为公”的道德观念,要求生育者以社会的利益和要求作为生育动机,避免把生育单纯当做实现个人或家庭目的的手段。“生育为公”的道德观反映了中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口再生产,从形式上看,生育活动是在每个家庭内部进行;从内容上说,所生育的子女绝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而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个人的生育应从国家的需要出发,要服从国家利益。
优生优育是生育道德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来控制生育的时间和密度,以达到有计划地生育子女。
优生优育的道德规范对夫妻的性生活提出了相应要求。
首先,要求人们接受避孕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其次,为了达到优生优育的目的,需要夫妻间性生活文明、科学与和谐。
文稿编写、书籍共读成员:【第二组】张莉、陈双娜、张燕、陈晓娜、陈瑞芬、林奕华、邓昕、刘文静、林旭玲、王婷婷
来源:春风心理应激干预